关于2017级新生党员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8 阅读:0次
各学院:
2017级新生即将报到,为详细了解新生党员情况,及时做好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现就2017级新生党员自带材料收取、组织关系介绍信接收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关工作及要求
(一)新生党员档案(自带密封)和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1、入学教育周内收齐。
2、整理组织关系介绍信,统一填写回执联、盖党章,交予党员寄回原组织。
3、制作全体新生党员名单,并于9月20日提交电子版,备注以下情况:
(1)自带党员档案。(学院不允许拆封)
(2)党员档案随学籍档案邮寄到学校。(学籍档案按照于琦通知办理)
(3)党员档案将留在其他党组织处,不转入学校。(预备党员必转)
(4)是否提交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5)2017年是否在原党组织进行过信息采集。
4、9月20日提交新生党员档案(自带密封)、纸质版名单(盖党章),档案按本硕博学号从小到大排序。(预备党员必须提交党员档案,正式党员将党员档案存放在别处的,要注明。)
5、9月20日提交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中间联,附名单(包括学院、姓名、学号、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并加盖党章)。
(二)新生党支部
1、9月21日前,全体新生党支部成立完毕,支委健全,党员信息齐备。
2、新生党支部设置:一是要依据管理便利和开展组织生活便利的原则,党员人数控制在20人以内;二要综合考虑在读期间发展党员数量,确保毕业前党支部人数不超过30人。
3、完善新生党员党建信息库数据,9月21日交到各学院党建工作负责人处。
(三)新生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1、在入学教育周内收齐,由新生辅导员统一进行身份认定。认定通过的,材料交由所在党支部管理;未通过认定的,材料交予学生本人,根据其入党意愿,学生可重新提交入党申请书。
2、入党积极分子身份识别要素
(1)入党申请书
(2)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3)自传
(4)思想汇报
(5)党校培训证书
(6)其他相关材料。
具备(1)(2)两项,且《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正规,表内考察写实连续完整无间断,最后一次写实时间是2017年6月左右。可认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由党支部从积极分子阶段接续培养。
(1)(2)两项不齐备,或《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不正规,表内考察写实不连续、不完整的,即使具备(3)(4)(5)(6)项,也不予认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二、时间安排
以上所有上交材料,电子版发至lqwsdjb@yeah.net,纸质版(盖章)名单、档案、介绍信交至综合办公楼305。
联系人:李倩雯
联系方式:82322703
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Ο一七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