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优秀大学生事迹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8          阅读:0

各学院:

  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优秀大学生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感召和带动作用,促进首都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市委教育工委与《中国青年报》继续合作推出大学生典型系列宣传“寻找青春榜样”。根据北京市教工委通知要求,请推荐报送2017年优秀大学生事迹材料,具体事项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全校学生,每学院推荐1-2名。

  二、推荐标准:

  1、学生事迹应体现当代大学生自觉将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在行动上,有良好的榜样示范和带动作用。主题包括但不限于在成长经历、社会实践、就业创业、发明创造、专利专著、兴趣爱好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

  2、事迹曾被校级以上媒体报道过(含校报、校园新闻网、微信公号等)。

  三、提交材料及要求

  1、推荐表(见附件)。包括5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突出事迹本身,写出一些小故事,不要单纯罗列获得的荣誉。

  2、事迹材料。参照已报道的青春榜样,如邢立达、何绍森等事迹材料格式拟写,需为word版,同时附曾经刊发过的媒体报道原文截图或照片。

  3、个人生活照2张。照片以学生本人姓名命名,照片中人物应占画面比例的1/3及以上。

  4.其他辅助材料(如有)。

  四、截止时间:

  请各学院于3月13日(周一)下午3点前提交学生事迹材料电子版至邮箱:lqwsdjb@yeah.net。邮件命名格式为:学院+大学生事迹材料。

  联系人:李倩雯

  联系电话:82323352

    

   附件:优秀大学生事迹材料申报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