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春季学期心理图书开放借阅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3          阅读:0

2017年春季学期心理图书开放借阅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丰富大学生的心理保健知识和课余文化生活,提升大学生的心理素质与文化修养,心理咨询中心将原来的“图书开放日”升级为图书开放借阅活动,同学可以选择在心理图书阅览室阅读心理图书,也可以办理《心理图书借阅卡》将书籍借走阅读,并妥善保管,文明阅读,按期归还或办理续借,以确保心理图书广泛传阅,使更多同学受益。

  现将图书开放借阅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图书开放借阅地点:体育馆301(后门)

  二、图书开放借阅时间:3-16周,每周一、三、五下午16-18时

  三、《心理图书借阅卡》办理方法

  1、在图书开放借阅时间内,凭借校园一卡通,到体育馆301(后门)填写借阅卡申请登记表,填写个人信息和编号并盖章,即可领卡。

  2、借阅卡每人只能办理一张,请妥善保管,凭卡办理借还书手续,如有遗失损毁申请补办,须自付卡片工本费。卡片遗失补办手续期间,仍需遵守还书期限。

  四、图书开放借阅管理办法

  (一)图书借阅管理办法

  1、同时持校园一卡通和《心理图书借阅卡》,到体育馆301心理图书开放借阅室选择书籍,在工作人员处进行借阅登记,并填写借阅卡上的借阅书籍和归还时间等信息,盖借出章,即可带走书籍自行阅读。

  2、每人每次限借1本书籍,单次借阅时间最长为一周。一周之内务必如期归还,在工作人员处进行还书登记,并填写借阅卡上的归还日期,盖归还章。如果需要办理续借手续,程序同初次借阅。一本书籍最多可续借3次。

  3、务请按期归还图书或办理续借手续,超期1次,暂停1个月借阅权;超期2次暂停一学期借阅权;超期3次回收借阅卡。

  4、务请爱护公共图书,切勿任意卷折和涂写,遗失或损坏书籍照价赔偿,并暂停1个月借阅权。

  (二)图书开放管理办法

  1、心理图书阅览室仅供阅读心理咨询中心所提供的心理图书使用,不可以在心理图书开放借阅室进行自习、聊天等无关活动。

  2、未办理《心理图书借阅卡》和借书手续,不得将开放阅读的心理图书带出阅览室。

  3、春季学期图书开放阅览活动与心理必修课实践卡片盖章无关,但鼓励同学们给“525心理协会”微信公众号进行读后感投稿等。

  

  未尽事宜,可于图书开放借阅时间内到体育馆301(后门)咨询。

  

  

  党委学生工作部心理咨询中心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