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1 阅读:0次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研究生学风建设,引导全体研究生自觉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诚信,维护学术尊严,完善学术人格,培养严谨、求实、科学的精神做科学道德的践行者和良好学风的维护者。我校将于2016年10月-11月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主题报告会
(一)学校层面
1、参与对象:全体研究生
2、活动安排: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开展“科学研究与科学道德”、“论文发表与学术诚信”等主题报告会。
3、报告会时间和地点:待定。
(二)学院层面
1、参与对象:全体研究生
2、活动时间:2016年10月-11月
3、活动安排及要求:
(1)各学院结合学生培养环节和专业特点,邀请院士、教授或专家学者围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主题开展宣讲活动,并组织研究生积极参加。
(2)每学院至少组织一场报告会,可学院合办。报告会期间务必做好记录、拍摄照片;会后,要及时总结经验、分享感受,并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相关材料。
(3)各学院填写并提交《2016年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统计表》(见附件1),提交5张以上活动照片,于11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120212912@qq.com。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纪雯璇;联系电话:18954665660。
二、发起《传承地学文化,坚守学术道德》倡议书及签名横幅《诚信学术、诚信考试》
(一)参与对象:全体在校研究生
(二)活动时间:2016年10月—11月
(三)活动要求:
1、请各学院将倡议书内容告知每一位研究生,并在纸质版倡议书上签字(每班一份,见附件2);
2、以学院为单位收齐倡议书,并在11月20日前上交给负责人:纪雯璇,联系电话:18954665660;地址:能源学院测试楼216A。
3、11月上旬,由研究生会组织在夏日广场的《诚信学术、诚信考试》横幅签名活动,联系人:朱阁,联系电话:13718758586。
三、科学道德模范推选活动
(一)参与对象:全体在校学生
(二)活动时间:2016年10月—11月
(三)活动安排及要求:
1、利用主流媒介,宣传和展示科学道德模范。以学院为单位制作微信电子海报,每个学院评选出5份优秀海报,11月10日之前推荐到学校。学校将统一评审,择优在网络媒体上宣传和展示。
2、相关要求
(1)科学道德模范人物评选要求:
A、学业诚信,科研成果突出;
B、导师推荐,班级推荐。
(2)电子海报提交要求:
A、使用浏览器登陆MAKA网站,制作电子海报;(http://www.maka.im/home/index.html)
B、将科学道德模范人物的图文,尽可能丰富的呈现在海报中;
C、海报制作完毕,将自动生成二维码,用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发送至指定微信号“jiangzhiyuvw”。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蒋志宇18801326312。
四、科学道德模范事迹分享会
(一)参与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二)活动时间:2016年10月—11月
(三)活动安排及要求:
各学院结合科学道德模范推选结果,组织开展科学道德模范事迹分享会,每学院至少组织1场分享会,可学院合办。报告会期间务必做好记录、拍摄照片;会后,要及时总结经验、分享感受,并以学院为单位提交5张以上活动照片,于11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120212912@qq.com。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纪雯璇;联系电话:18954665660。
五、“学术文化节”系列活动
依托研究生会,结合我校专业特点及广大研究生诉求,面向全体研究生举办名师讲堂、走进名刊、人文社科类主题讲座等主题讲座,开展“挚爱吾师”与“学术之星”榜样推选工作,举办“世界地球日”系列学术论坛,同时搭建网络宣传平台,线上线下开展多方面交流互动。具体安排和要求另行通知。
六、其他活动
各学院应自行将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活动与导师指导、辅导员深度辅导、学生党建工作、学生活动、学术活动等相结合,拓展教育途径,丰富活动形式,将宣讲教育工作落细落小落实。
七、工作要求
1、强化认识,高度重视。各学院要深化对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的认识,精心组织,将宣讲教育工作覆盖到每一名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
2、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各学院要加大活动宣传力度,通过橱窗板报、手机报、微信、微博等方式,把宣讲教育的重要意义和最新进展信息传递给全体学生。
3、强化总结,注重成效。各学院要积极积累文字、数据和图片资料总结活动经验,推动成果交流,在经验交流中不断创新活动形式,推动将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作为学院的基础工作常抓不懈。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