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SPE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30 阅读:0次
各学院:
为加强与我校的友好合作,激励和帮助学生勤奋学习、提高素质、全面发展,SPE北方国际分会决定在我校设立“SPE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三年级本科生,专业为石油工程或资源勘查工程,可申请该奖学金。
二、评选名额和奖励标准
我校评选名额为2名,每人奖励6000元/年。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异,考试无不及格现象,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25%;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自立自强的学生或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
4、需为SPE学生会员。
四、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SPE奖学金申请表》(表格见学工部网站—表格下载),所在班级民主评议,能源学院与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各评选出2名候选人,学院审核后把拟推荐名单在学院事务公告栏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12日前将学生申请表(需要中英文各1份)、第一和第二学年成绩单原件和《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报学生工作处。
2、学生工作处对初选名单进行审核后报SPE奖学金委员会,SPE奖学金委员会最终评选出2名获奖学生后告知学校。学生工作处对获奖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评选结果立即生效。
联系人:王栋
联系电话:82322703
学生工作处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