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博士生参加2016年“‘蓝火计划’博士生工作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0          阅读:0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2015年,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在山东德州和广东佛山共同组织开展了“蓝火计划”博士工作团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结合“蓝火计划”实施情况及地方政府、企业需求情况,在山东德州、蓬莱,浙江温州,广东佛山、东莞,云南大理,江苏泰州等7个地区组建“‘蓝火计划’博士生工作团地方分团”,主要利用暑期时间,组织高校部分在读博士生分区域深入企业一线,开展合作研究和相关技术服务,培养锻炼创新能力,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及高校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和项目落地。“蓝火计划”博士生工作团成员由相关高校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组织在校博士研究生自愿报名,经审核汇总后推荐至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由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接洽派遣。

  “蓝火计划”博士生工作团2016年工作的具体安排见附件1。请有兴趣的博士生(理工类和部分社科类)根据企业博士生需求表(附件2)自愿报名参加,请于6月28日前将报名表(附件3)、word版个人简历和回执表(附件4)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lqwsdjb@yeah.net,邮件,命名为:姓名+专业+学院+“蓝火计划”博士生工作团。

  联系人:李倩雯

  电话:82323352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6年6月20日

 

      

        附件1:“‘蓝火计划’博士生工作团”2016年工作方案

    附件2:2016年“博士生工作团”企业需求汇总表 

    附件3:博士生报名表

    附件4:高校推荐博士生回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