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9 阅读:0次
各学院:
根据教助中心《2016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工作指引》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2016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及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对学生资助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中“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发挥好国家助学贷款的教育扶贫、精准扶贫作用,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支持力度,巩固深化“政府主导、教育主办、开发性金融支持”的国家助学贷款合作机制,坚持“应助尽助”,强化诚信教育,严控贷款风险,提高工作成效。
二、工作要点
根据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工作目标,结合我校实际工作特点,要求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做好续贷申请。请各学院组织在新学年有续贷需求的学生登录(http://www.csls.cdb.com.cn/)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提交续贷申请(填写续贷声明见附件1)。学院要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将填写续贷声明作为育人工作的有效手段。5月底完成。
2、做好毕业确认。组织贷款毕业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进行毕业确认,认真填写就业单位相关信息,更新联系方式,了解“贷款和应还款”情况。确保每一名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完成毕业确认工作。(毕业确认流程见附件2)。
3、加强诚信教育,做好宣传工作。各学院要扎实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运用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征文、主题班会等寓教于乐方式普及征信和金融知识,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义务。5月至6月中旬结合诚信教育月开展。
4、积极促进就业创业,减轻学生经济压力。各学院要通过学业帮助、心理引导、社会实践、勤工俭学、假期实习等途径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提升还款能力。
5、各学院要为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建立专门的诚信档案和通讯录,告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呼叫中心电话为“95593”。关注其毕业去向,掌握最新联系方式,督促其定期登录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联系方式,查看还款计划,按时还本付息,并对违约还款毕业生进行催收。
6、新学年借款学生入学报到后,应于3天内收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到学工处,为其办理电子回执录入,确保学生顺利获得贷款。
学生工作处
2016年4月29日
附件1
续贷申请流程:
①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
②点击“贷款申请”——点击“新增”,填写续贷声明、贷款金额、贷款年限、申请原因——点击“提交”;
③导出“贷款申请表”,学生本人签字,然后学校盖章;
④带上身份证和贷款申请表去县资助管理中心签合同即完成了新学年的续贷。
附件2
毕业确认流程:
①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
②点击“贷款和应还款查询”,了解本人贷款情况;
③点击“本年应付本息测算”,了解还款金额;
④进行“个人信息变更”。个人信息变更包括:基本信息、通讯信息、就学信息、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和其他信息7项内容。带“*”为必填项,不能空(注:变更原因可填写毕业、就业和升学等);
⑤点击“毕业确认申请”。查看贷款情况(包括金额、利息、到期日期、账号信息)后,务必点击“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