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生参加“第十一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1          阅读:0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营造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人民日报社联合组织开展“第十一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经党委学工部(处)研究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第十一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选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3月7日。

  三、参选要求

  1.参选人在热爱祖国、敬业奉献、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2.参选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5年;

  3.优先考虑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

  4.原则上已获得往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大学生不再参评,已获得“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大学生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两年内不再参评。

  四、参选方式及推荐名额

  个人申报,学院审核推荐,每个学院限推1名。

  五、报名材料要求

  1.报名表。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

  2.参选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材料,字数限1500字以内。

  3.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参选人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5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

  4.报名表、参选人事迹材料及参选人照片电子版,请于3月7日前打包发送至邮箱(lqwsdjb@yeah.net),标题统一为:“学院-姓名-事迹类型”(例如:地学院-张三-科技创新)。单个邮件大小不能超过30M。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倩雯

          电  话:82323352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3月1日 

   

    附件:第十一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候选人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