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北京高校“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10          阅读:0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北京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研究宣传的实施意见》部署,努力打造一批专家型辅导员骨干,有力推进辅导员工作的专业化、品牌化,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决定开展北京高校“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工作,2016年将首批资助建设10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紧密结合首都大学生成长成才需求,围绕辅导员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设一批北京高校“辅导员工作室”,支持负责人及其团队开展专项工作的学术研究、实践探索、研讨交流等,努力形成专业性、实效性强的工作模式或成果,同时发挥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整体提升北京高校辅导员工作的层次和水平,在北京及全国高校树立一批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辅导员名师。

  二、申报要求

  1.每个工作室应紧紧围绕某一专项工作来设计和建设。专项工作的选择,应从当前首都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需求出发,紧扣辅导员日常工作范畴,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思想政治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意识形态工作、学生党建、新生教育、深度辅导、学业辅导、心理教育、新媒体背景下的辅导员工作等方面的内容和工作为重点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务实具体,突出时代性、创新性、实践性,具有一定的学校和学科特色。

  2.方案设计应目标明确、思路清晰、任务具体,注重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操作性、可行性强。

  3.申报人在选定的专项工作领域有一定研究、实践基础。

  三、申报办法

  1.申报对象。申报人即工作室负责人(1人)应为北京高校一线专职辅导员(含二级院系主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工作须满3年以上;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含),可跨校组织,专、兼职均可。

  2.申报数量。每学院限报1项。

  3.申报材料。(1)申报表(见附件)。学院分党委意见栏请填写100字左右的推荐意见。(2)文字说明材料。基本内容包括选题、背景意义、建设目标、建设思路、实施计划与工作机制、预期效果与远景目标、工作基础与已有经验、经费预算(应聚焦工作室核心任务的完成,将重点放在购买研究资料、组织研讨交流活动等方面,避免无谓开支和浪费)等。(3)支撑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能直接说明工作基础的PPT、图片、辅助资料等。图片不超过5张,其他辅助资料不超过2种。

  4.文本提交。请各校于20151218日前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blmeng@cugb.edu.cn(注明“辅导员工作室”字样)。

  四、评审与管理

  1.学工部将汇总各学院上报材料,择优推荐,最多报送1项。

  2.市委教育工委将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严格评审。入选的工作室将进行公示,正式入选的将在2016年宣教工作会上颁牌。

  3.市委教育工委将资助每个工作室每年5万元经费,经费一般在当年春季开学后拨付。 学校给予相应的资助。

  4.市委教育工委将按照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工作室的运行建设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将连续资助3年;不合格者,下一年停止资助。

 

附件:2016辅导员工作申报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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