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四届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效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05          阅读:0

  各学院:

  为总结展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取得的成效与进展,交流推广各校好做法、好举措、好经验,根据工作安排,市委教育工委将于近期组织评审第四届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效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标准

  实效奖评选以学校报送工作成果为主要形式。申报成果的具体要求有:

  1.广受学生欢迎和好评,对于推进本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具有显著效果;

  2.与学校实际和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紧,具有针对性和创新性;

  3.在本工作领域及首都高校产生一定影响,具有示范意义及推广价值;

  4.材料内容完整、文字规范;

  5.已经获过历届实效奖的工作成果原则上不再参加本届评选。

  二、评审流程

  1.申报(11月)

  每校可申报工作成果1-3项,每项成果文字材料应包括工作思路、主要做法和实施效果三部分,内容精炼,言简意赅,不超过3000字(可附工作视频、新闻报道等支撑性材料)。

  2.初评(12月上旬)

  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初步评审,产生20-30项成果进入下一环节。

  3.终评展示(12月下旬)

  把成果最终评审与会议交流展示结合起来,市委教育工委组织专家评委和群众评委投票产生最终获奖成果。

  三、表彰宣传

  对获奖成果进行表彰,在中央和市属主要媒体进行集中宣传,并汇编出版。

  四、报送要求 

  各学院务必于11月20日前将申报表(见附件)纸质版报送至综合办公楼305。项目的申报表、成果材料、支撑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wanglin.mail@163.com

  联系人:王琳  电话:82322607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5年11月5日

  

附件: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