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3 阅读:0次
关于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水平,引导全体研究生自觉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诚信,维护学术尊严,完善学术人格,做科学道德的践行者和良好学风的维护者。学校定于2015年10月—11月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系列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主题报告会
(一)学校层面
1、参与对象:全体在校研究生
2、活动安排: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主讲“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主题报告会
3、报告会时间和地点:待定
(二)学院层面
1、参与对象:各学院在校研究生
2、活动时间:2015年10月-11月
3、活动安排及要求:
(1)各学院结合学生培养环节和专业特点,邀请院士、教授或专家学者围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主题开展宣讲活动,并组织研究生积极参加。
(2)每个学院至少组织一场报告会,可学院合办。报告会期间务必做好记录、拍摄照片;会后,要及时总结经验、分享感受,并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相关材料。
(3)各学院填写并提交《2015年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统计表》(见附件1),提交5张以上活动照片,于11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912133352@qq.com。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家齐;联系电话:17801042806
二、发起《坚守科学道德倡议书》及《诚信考试倡议书》,签署《诚信学术、诚信考试承诺书》
1、参与对象:全体在校研究生
2、活动时间:2015年10月—11月
3、活动要求:
(1)请各学院将倡议书内容告知每一位研究生,并在纸质版倡议书上签字(每班一份);
(2)以学院为单位收齐倡议书,并在11月30日前上交给负责人:杨承菽;电话:18811316621;地址:能源学院测试楼216A。
4、《倡议书》和《承诺书》见附件2。
三、科学道德模范推选活动
(一)参与对象:全体在校学生
(二)活动时间:2015年10月—11月
(三)活动安排及要求:
1、利用主流媒介,宣传和展示科学道德模范。以学院为单位制作微信电子海报,每个学院评选出5份优秀海报,11月10日之前推荐到学校。学校将统一评审,择优在网络媒体上宣传和展示。
2、相关要求
(1)科学道德模范人物评选要求:
A、学业诚信,科研成果突出;
B、导师推荐,班级推荐。
(2)电子海报提交要求:
A、使用浏览器登陆MAKA网站,制作电子海报;(http://www.maka.im/home/index.html)
B、将科学道德模范人物的图文,尽可能丰富的呈现在海报中;
C、海报制作完毕,将自动生成二维码,用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发送至指定微信号“13241818296”。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程翊珊 13241818296。
四、活动要求
1、完善制度,形成机制。各学院进一步完善宣讲制度和监管办法,将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与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党团组织活动相结合,确保宣讲教育形成长效机制。
2、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各学院要加大活动宣传力度,通过橱窗板报、手机报、微信、微博等方式,把宣讲教育的重要意义和最新进展信息覆盖到全体学生。
3、重视交流,夯实基础。各学院要积极推动宣讲教育成果的交流,总结活动经验,为打造宣讲教育示范项目积累文字、数据和图片资料,在经验交流中不断创新活动形式,推动将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作为学院的基础工作常抓不懈。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