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曾宪梓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21          阅读:0

  各学院:

  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五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已于2013年实施,根据该项奖励计划的实施办法,须每年对获奖学生进行年度评审。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年度评审工作

  (一)请各学院对获得本期资助的2012级本科学生进行年度综合评审。评审中,如发现不符合奖励规定者应取消其资格,并提出增补学生的建议。增补名额应优先给予来自农村地区的学生。

  受资助者若有出现以下情况者,取消受资助资格:

  1、连续两次以上出现成绩不及格者或一学期之内有两门功课不及格者;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3、休学或退学;

  4、家庭经济状况改善,本人主动提出不再接受资助;

  5、其他不符合获奖情形者。

  新增补学生的评审条件如下:

  1、申请者为我校正式注册并在读、品学兼优、家境贫寒的2012级优秀本科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立志振兴中华,毕业后愿为祖国建设服务;

  3、学习勤奋刻苦并成绩优秀,综合测评班级排名前5名,各科成绩无不及格者(无重修者);

  4、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未受过学校任何处分者;

  5、生活俭朴,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按照奖励计划的实施办法规定,新增补的接受资助的学生人选应在同年级学生中筛选。

  (三)各学院如有新增或被取消获奖资格学生,需报送新增获奖学生和被取消获奖资格学生情况说明,不超过1000字为宜。

  (四)各学院应鼓励受助学生将个人真情实感以信件的形式向曾宪梓先生汇报。

  (五)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第五期奖励计划2015年度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学院发电子版);

  2、获奖学生情况跟踪表(交打印版),另附每个学生成绩单(要有学院红章);

  3、增补学生申请表,另附学生成绩单;

  4、取消获奖资格学生汇总表。

  二、优秀学生标兵遴选

  根据曾宪梓教育基金会评选优秀学生标兵的通知要求,在学生自愿申请学院推荐的基础上,我校将从学院推选名单中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第五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优秀学生标兵的评选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候选人要求: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创新意识,在科研、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

  2、勤奋努力,学习成绩优异;

  3、精神面貌积极向上,勤俭诚信,在学习、生活中能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需提交材料如下:

  1、第五期优秀大学生资助奖励计划“优秀学生标兵”推荐表(见附件);

  2、学生自我总结(字数不少于1500字,并附本人学习或生活照片一张);

  3、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由学校教务处出具盖章);

  4、学院主管老师推荐信(要求写明推荐原因)。

  

  请各学院认真进行年度评审和优秀学生标兵评选工作,于9月23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学工处,同时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学工处。

  

  联系人:王栋

  联系电话:82322703

  电子邮箱:jxj@cugb.edu.cn

                                                    学生工作处

201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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