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4-10-20 阅读:0次
为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党委学生工作部决定于2014年9月-12月面向全校学生开展“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
一、活动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关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实施教育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大力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学校决定在学生中深入开展“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
本活动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线,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为载体,通过组织开展“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大力营造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浓厚氛围,自觉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探索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努力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做贡献。
二、活动主题
“地大情·文化根·民族魂·中国梦”——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三、具体方案
(一)征文比赛。9-10月份,以“读国学经典,品文化魅力,做有德之人”为主题,举办“我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话”征文比赛。各学院要积极组织学生,突出一个“学”字,学习中华优秀文化经典,领略传统文化魅力,与古圣先贤为伴,传承厚德载物美德。征文要求:主题鲜明,内容积极,情感真挚,文字优美,文章体裁不限,字数在2500字以内。征文需注明作者学院、姓名、学号,征文截止时间为10月23日。学工部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征集上来的作品进行评选,优秀作品将校园网刊登,并对获奖作品进行表彰。
(二)演讲比赛。11月份,以“承优良传统,树校园新风”为主题,举办“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演讲比赛。各学院要教育和引导学生在前期“学”的基础上,突出一个“悟”字,以新时代的视角重新审视传统文化,感悟其与时俱进的深刻内涵,大力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不断提升道德修养,自觉培树优良学风。各学院在学生学习领悟的基础上,推荐1-2名最优秀的选手参加学校预赛,报名时间截至11月15日。11月下旬通过预赛后进入最终决赛。参赛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发音标准,语言流畅,感情丰富,动作得体自然。选手必须脱稿演讲,演讲时间控制在5分钟之内。
(三)书画摄影作品展。11-12月份,以“汲取传统精华,激发道德力量,构建和谐校园”为主题举办学生书画摄影作品征集及展览。广大学生要突出一个“行”字,把对优秀传统文化的认知与感受转化为实际行动,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处处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并且用手中的笔和镜头来记录现实生活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11月中旬为作品征集期,11月20日截止,作品的内容要健康向上,充分展现优秀传统文化魅力,形式要立意新颖,格调高雅,构思巧妙,内涵深远,具有鲜明的时代精神,注重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其中摄影作品要求报送电子版,所有作品经评审会评审后,对获奖作品统一装裱、冲印。所有作品附带注明作者学院、姓名、学号。12月中旬为布展期,届时将组织广大师生分批参观。
(四)知识竞赛。各学院9-12月期间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中共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中华书局、共产党员网(www.12371.cn)联合举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竞赛活动。具体活动通知详见附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竞赛活动启事》。
(五)传统文化讲座。9-12月期间,学校将择期邀请有关专家举办“地大情·文化根·民族魂·中国梦”——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讲座。具体详情另行通知。
(六)其他活动。各学院要结合学院和学科特点,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传统文化教育活动。各学院要组织学生参观学校博物馆,学习校训中蕴含的人文精神、科学精神,充分了解和弘扬首都丰富厚重的历史文化,感受美丽校园,增强爱国爱校情感,聚合文化凝聚力。
四、具体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学院要充分认识“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活动内容及具体时限,按照“积极参与,传承发扬”的原则,认真组织本学院学生,将本次活动开展成一次学习、领悟、践行的身心之旅。
(二)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此次活动既是一次深刻的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又是对学院、学生作风的一次大考验。各学院要严格把好初审关,教育引导学生实事求是。参赛选手和作品不能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否则,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要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充分利用橱窗、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抓住关键环节、重要时间节点以及重大事件做好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推动活动形成声势、取得实效。
联系人:郭劲男 王琳
电 话:13301339579 8232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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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