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向全国道德模范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29 阅读:0次
各学院:
9月26日,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隆重举行,习近平总书记亲切会见了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并发表重要讲话。9月27日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安顺等市领导接见北京市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并进行座谈。
为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委领导讲话精神,进一步学习宣传全国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营造“爱模范”、“敬模范”、“学模范”的良好社会风尚,根据北京市教工委统一部署,现就我校做好学习宣传全国道德模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市领导讲话精神。各学院充分认识开展向全国道德模范学习活动的重要意义,用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感召和激励全体学生,树立社会正气,弘扬道德风尚,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育人氛围,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为建设美丽北京,为实现“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广泛开展向全国道德模范学习的活动。各学院要结合现阶段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以座谈会、研讨会、党支部主题活动等形式,深入开展向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学习活动。积极营造校园氛围,做到知模范、爱模范、学模范,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
三、及时报送相关情况。请各学院于10月9日上午11点前,将学院开展学习宣传全国道德模范的情况(篇幅500字以内,阐明学院学习宣传活动情况)和学生参加学习宣传感想体会(5篇)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联系人:王琳
电话:82322607
E-mail:wanglin.mail@163.com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