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山野青春榜”评选方案
发布时间:2023-05-18      【校团委】李宗慧      19 浏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引导广大青年成为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发挥青年志愿服务典型示范作用,积极引领青年志愿者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烂之花,特此设立“山野青春榜”奖项,遴选每月在志愿服务中发挥突出的个人,以激励广大学生向志愿榜样学习,在志愿服务中发扬青春活力,特制定此方案。

第二章  评选细则

    第二条 凡在我校学习,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且在志愿北京系统上注册、已加入我校志愿团体(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青年志愿者协会及下属二级团体)的志愿者,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均可申报“山野青春榜”荣誉称号。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热爱学校,关心集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维护社会公德,行为文明,所在学年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

   (三)热心公益,积极投身志愿活动,志愿服务记录良好,无不良现象;

   (四)参评月度至少参加一次志愿活动。

    第三条 评选条件

   (一)参评对象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全日制在读学生,且已在“志愿北京”加入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校青协)志愿团体的注册志愿者;

   (二)参评周期每月一次,时间范围从每月第一天起至最后一天止,原则上当月评选出上个月的山野青春榜名单;

   (三)志愿服务期间积极投身公益,热心奉献,起到带头模范作用,受到被服务方或学校嘉奖者优先;

   (四)参评月度志愿时长较长者优先;

   (五)参评月度多次参与常态化志愿服务者优先;

   (六)参评月度积极参与大型赛事活动者优先;

   (七)每次上榜名单不超过3人,且原则上同一人不得连续两次上榜。

第三章  评选程序

    第四条 评选程序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个人向所在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提出(以下简称“院青协”)申请,所在院青协在认真考察其表现、检验提交内容真实性的情况下,统一将申请材料交至校团委志愿服务指导中心;

   (二)志愿服务指导中心将根据以上评选条件,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综合考虑各项指标的基础上评选出获选名单,经由各学院青协集中讨论无误后,报送校团委主管领导评审;

   (三)最后由校团委主管领导批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第四章  附  则

    第五条 所参加志愿项目需为校青协及其下二级团体发布的志愿项目才可算入参评时长,其他项目可算作参评事迹作为补充,线上志愿不参与评选。

    第六条 参评月份志愿时长以志愿北京实际录入时长为准。

    第七条 获选人员将统一受到发文表彰,并获得精美志愿证书等纪念品,以资激励。若同一人累计3次上榜,则之后不再参与本活动,并提供专属纪念品留念。

    第八条 在评选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况的,一经核实,将收回奖励和荣誉,取消在校期间评优资格,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文日起实施,其解释权归校团委志愿服务指导中心所有。

   

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山野青春榜评选表

附件2:个人信息汇总表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委员会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