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组织:
根据团中央《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团组字〔2021〕1号)有关规定,做好学校二级团组织书记2022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与报送2023年度工作计划,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考核对象为各二级团组织书记
二、考核内容
各二级团组织书记应聚焦落实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述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组织团员青年参与青年大学习,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
2.加强团组织自身建设,落实“三会两制一课”、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推优入党制度落实情况,团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初级团校开展情况等。
3.代表团员青年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青年利益诉求和推动落实情况。
4.组织团员青年开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情况,党组织对团组织的工作评价情况。
5.二级团组织本年度特色工作开展情况。
三、考核步骤
二级团组织书记对照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对本级团组织工作情况认真述职,客观总结成绩、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按照要求填写《二级团组织书记年度考核表》(附件1),制定《学院团委(团总支)2023年度工作计划》。
各二级团组织于2023年1月4日17:00前将考核表(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版)、2023年度工作计划文件压缩发送至邮箱cugbtwzzb@126.com,邮件及附件命名为“学院+述职评议材料”。
四、结果运用
坚持考用结合,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惩戒、评先树优的重要参考,鼓励团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联 系 人: 李宗慧 高习蕊
联系电话:010-82322024 13521110838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委员会
2022年12月27日
版权所有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文保网安备案:1101080023京ICP备:08011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