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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激励我校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全面发展,培养“爱国爱民、锤炼品德、勇于创新、实学实干”的高素质人才,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8号),具体参见学生手册,以下简称《评选办法》,我校将组织评选2020-2021学年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凡在我校学习,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及其所在班级、寝室均有资格申请。硕博连读博士阶段一年级学生也可参评。

二、奖项设置

(一)综合类

“北地先锋”十佳学生、北地自强之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二)单项类

学风标兵、文艺标兵、体育标兵、公益标兵、社会实践标兵和创新创业标兵。

(三)集体类

优秀班集体、十佳班集体、优秀学生宿舍和十佳学生宿舍。

三、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参评学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诚实守信,行为文明,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道德品质优良;

(四)热爱学校,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努力学习,参评学年内各门课程(含选修课)考试考查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具体评选条件见《评选办法》有关规定(参见学生手册)。单项类(各类标兵)除创新创业标兵外,参评对象均为本科生。

四、评选原则

学生个人、集体先进典型具有鼓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发展特长、激励创新、全面成才的重要示范作用。在评定过程中,坚持如下原则:

(一)评定过程与育人工作相结合,应善于发现典型,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广大学生身边榜样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二)注意以考察学生综合素质为主,同时又要充分考虑学生在学习、文艺、科研、公益、体育、社会实践等各方面的突出表现。

(三)评定过程和结果应客观公正、合理公平、民主公开。

五、评选程序

(一)申请:各学院在全院参评对象范围内传达本通知精神,申请综合类、单项类学生向班级评定小组提出申请;申请班级、寝室集体奖项向所在学院评定小组提出申请。

(二)班级审核、公示:班级评定小组按照各类奖项评选条件对本班申请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将拟推荐名单通过班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评定小组审核。

(三)学院审核、公示:学院评定小组对班级评定小组上交的申请者(学生、班级、寝室)的成绩、日常表现(考勤、违纪、课外活动等)再次审核或进行答辩评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资格。审核完毕将拟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于10月20日15:00前将相关材料报学生工作处审核(详见材料要求)。

(四)学校审核、公示:学生工作处复核并组织答辩,报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和主管校领导批准,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五)宣传表彰:学校下发表彰决定文件,并召开年度表彰晚会,对本学年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进行宣传表彰。获奖学生个人、集体有义务配合学校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对于不配合者,学校可取消其本次评奖资格。

六、材料要求

(一)名额和比例

根据《评选办法》进行确定,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2020-2021学年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名额分配表》。

(二)提交材料

1、申报个人、集体提交材料

(1)本学年申报先进个人的同学,通过“北地学工”系统进行登记、上传各类支撑材料,系统填报完毕后请向学院学工组提交纸质版申请表(学生操作流程见附件3、辅导员操作流程见附件4、学院操作流程见附件5)。

(2)本学年申报先进集体的,由本班班长(宿舍长)填写“北地学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上传支撑材料。优秀班集体需提交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班集体达标创优考核评分表、班级手册。

2、学院通过“北地学工”系统汇总提交各类上报材料,进行评选审核后,导出汇总表打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提交:

(1)2020-2021学年“北地先锋”十佳学生推荐汇总表

(2)2020-2021学年北地自强之星推荐汇总表

(3)2020-2021学年三好学生推荐汇总表

(4)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汇总表

(5)2020-2021学年各类标兵推荐汇总表

(6)2020-2021学年优秀班集体推荐汇总表

(7)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宿舍推荐汇总表

(8)2020-2021学年十佳班集体、十佳宿舍推荐汇总表

3、先进事迹材料上报

本年度所有先进个人事迹材料均通过“北地学工”系统提交。要求自拟标题,以通讯稿第三人称形式,生动、富有感染力,字数为1000字以上。

本年度申报先进集体的,要求自拟标题,以通讯稿第三人称形式,字数为1500-2000字。

4、视频材料

十佳班集体和十佳学生宿舍需提交视频材料并将作为评选的重要参考。具体要求见附件2。

(三)提交时间

请于10月20日15:00前将本学院参评材料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材料到期不交,视作弃权。

七、其他事项

(一)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得对评奖材料弄虚作假,否则将取消评奖申请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个人和单位进行处理。

(二)本通知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怡同 宋辰晨

办公地点:综合办公楼305

联系电话:010-82322703

E-mail:cugbxgc@126.com


附件1:2020-2021学年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十佳班集体和十佳学生宿舍视频材料要求.docx

附件3:学生个人评奖评优申请步骤.doc

附件4:辅导员审核步骤.doc

附件5:学院审核步骤.doc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