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院实验中心开展标准物质期间核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1-10-08 作者: 阅读:283次
依照实验中心质量体系文件《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管理程序》《仪器设施和设备控制程序》的要求,为避免过期标准物质用于检测,标样核查工作一年至少进行一次。
按资质认定工作要求,实验中心业务室制定了本年度标准物质期间核查工作计划:2021年6月22-28日,各检测室标样管理员开展标准物质期间核查工作,交回核查人及质量负责人签字后的纸质版《CUGB-407-0606标准(参考)物质期间核查记录表》,中心标样负责人6月29日开始编制标样核查报告,现已完成。
2021年6月完成标样核查的室有:微束分析室、物质结构室、同位素年代室、元素地球化学室、同位素地化室、环境化学室、古地磁学与环境磁学室。本中心所用的标准物质,做到新购标准有购领单;有证书,证书原件保存在业务室,检测室有复印件;有《CUGB-407-0602标准物质配置台账一览表》;有专人管理,保存环境能满足需求。过期标准物质,能按要求处置,并填报《CUGB-407-0404过期(变质)药品及标准物质处理审批表》。
在全体检测室老师和业务办的配合下,各检测室都按期完成了核查工作,新员工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 ,平时要及时准确记录《CUGB-407-0403标准(参考)物质使用登记表》,业务办做到每年至少组织进行一次期间核查,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这对保证检测工作质量提供了保证。
科研院业务办公室
202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