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科学研究院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5-12 作者:[科学研究院]张帅 阅读:393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4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1〕4号)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安全性。严格落实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确保广大师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公平性。严格招生考试的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三)科学性。严格招生考核标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组 长:朱弟成 李杰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水炯 王瑞 王瑜 朱建明 刘金高 刘盛遨汤冬杰 李国武 何永胜 袁顺达 韩贵琳 谢桂青 姚慧
纪检委员:李海燕
秘书:王克颖
三、招生计划与招生方式
2021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约20人(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第一批及第二批申请考核制),其中直博和申请考核第一批已录取10人。最终录取人数将根据学校整体招生情况、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四、复试工作
(一)复试资格基本要求
申请考核制考生应满足科研成果和外语要求,其中参加英语统一考试的考生应符合学校的分数线要求。硕博连读考生初审材料合格。
(二)复试对象
所有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
(三)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准备
请做好复试准备,提前下载钉钉,做好双机位准备。
2.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前应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
(1)往届硕士毕业生:二代身份证、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二代身份证、在校学生证、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硕士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交验,两证不全或未获得者不予报到;
(2)国外(境外)学历:二代身份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认证书;
(3)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单证):二代身份证、学位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证书认证;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二代身份证、学士学历及学位证书、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相关科技成果奖励证书等相关材料;
(5)非应届毕业生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学历证书,将验证结果打印一份上交,请注意验证结果应有二维码;
(6)《诚信复试承诺书》(需签名,见附件)
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给予取消录取资格处理。
3.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时间:请添加钉钉群号:34014004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复试地点:采取考生在考生所在地,复试专家及工作组成员集中到场的方式进行。
(四)复试形式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复试主系统为“钉钉+人脸识别系统”,备用系统为“腾讯会议+人脸识别系统”。请考生提前下载两个软件,熟练使用,并于复试前一日进行系统测试,当日请等待工作人员联系,保持手机畅通。
(五)复试程序
查看学院复试通知→准备复试软硬件→阅读考场规则→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提交复试材料→学院资格审查→复试测试演练→进入复试各环节。
(六)复试比例
所有学科专业均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复试录取比原则上不低于120%。
(七)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分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水平、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四部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包括政治态度、道德品质、思想表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专业水平考核着重考察考生的知识宽度与广度。外语水平考核主要包括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等。综合素质考核应重点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创新能力、研究潜质、开拓精神等。
专业水平考核采取线上测试(总分100分),考试内容:综合地质学,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考核采取面试。外语水平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等,总分100分。综合素质考核采取口头报告,ppt现场展示。由专家组提出讨论专题,听取考生专题报告,总分100分。口头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学习背景简述,报考专业所选择研究的地质问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在未来研究生学习中,准备在该研究方向中做哪方面的研究工作。
五、录取工作
(一)复试总成绩计算及录取方法
复试总成绩=外语面试成绩(总分100分)25%+专业水平成绩(总分100分)25%+综合素质成绩(总分100分)50%。
学院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评价结果、综合考核结果,以及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按专业和类别,并根据专业和导师指标数,统筹考虑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录取:
1.材料弄虚作假者;
2.单项考核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考试作弊者;
5.其他违反国家研究生考试相关规定者。
6.无导师接收者
六、其它要求
(一)导师招生数量参照我校研究生院文件执行。
(二)我校2021年研究生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进行。按照教育部要求,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三)2021年所有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定向生须与定向培养单位签署录取培养协议(学费标准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七、严肃考风考纪
学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招生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考后,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应急预案及防控措施
为严格落实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工作平稳实施,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应急处置预案,详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九、信息公开及社会监督
欢迎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对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2323917;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2322323;
我院监督电话:010-82322311;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232230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科学研究院
2021年5月10日
附件:1.诚信复试承诺书
2.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
3.博士复试笔试专用答题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