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其它奖学金评审细则
发布时间:2020-09-28 作者:[科学研究院]张帅 阅读:196次
一、评审委员会
科学研究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学院各类奖学金的组织、评审等工作。成员如下:
主 任:院长
副主任:常务副院长
委 员:分管工作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
办公室主任:学工组长
二、名额分配
按照学校学工处下达的硕士、博士名额进行分配。
三、评审指标体系
申报我院奖学金需满足相应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在此基础按照以下办法进行评审。
(一)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比综合考虑学位课成绩、科技论文发表和学生日常表现情况,具体分数计算办法:
1、学位课成绩(除第一外语)占权重20%。
注:学位课成绩为提交申报材料前所获得学位课成绩,未出成绩课程不参加计算。
2、科技论文发表情况权重占70%,分值计算办法见科学研究院院发[2019] 001号文件中“科学研究院研究生科研成果分值标准”(见附件1)。
注:科技论文及国家发明专利分数可累加。文章见刊时间为上一年度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以第一作者且所属单位必须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3、学生日常表现权重占10%,具体分值如下:
上一学年担任校研究生会部长(含)以上学生干部、研究生分会(副)主席、班长、党支部书记计30分,担任其他学生干部(研究生分会部长、党支部委员等计10分)。
上一学年获得北京市级(含)以上文化科技类奖励计30分,获得校级文化科技类奖励计10分。
上一学年获得北京市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计30分,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计10分。
上一学年参加校级及以上学术论坛计50分,参加校级及以上学术论坛并获奖计100分。(要求提供论坛报告安排证明现场报告,投稿参加论坛不参与加分)
注:以上各单项内择高加分,项内分数不累加。
4、测评总分计算办法
测评总分=学位课成绩平均分×20% + 科技论文分数×70%+日常表现分数×10%
5、研究生科研论文经评审专家委员会审核后,根据测评总分依次排序,由评审专家委员会确定最终结果。
(二)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学金评比主要依据科技论文发表情况,成绩单及日常表现证明提交作为参考,具体分数计算办法见科学研究院院发[2019] 001号文件中“科学研究院研究生科研成果分值标准”(见附件1)。
注:科技论文及国家发明专利分数可累加。文章见刊时间为上一年度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以第一作者且所属单位必须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研究生科研论文经评审专家委员会最终确认后,根据测评总分依次排序,由评审专家委员会确定结果。
四、评审方式及程序
1、所有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申请人须如实填写各类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科研成果统计表,提交学习成绩单,并附所有成果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学院全程公开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如申请材料有造假行为,一经查证,取消参评资格;已经获得奖励的,撤销荣誉,收回奖金。
2、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以集中评审的方式,按照评审实施细则择优选出拟获奖研究生。
3、学院将拟获奖研究生名单在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
4、对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对答复仍存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科学研究院
2020年9月28日
附件1:
研究生科研成果分值标准一览表
序号 |
成果类型 |
分值 |
1 |
A区SCI论文 / 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励证书持有者 |
500 |
2 |
B区SCI论文 / 国际授权发明专利 / 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证书持有者 |
120 |
3 |
C区SCI论文 |
80 |
4 |
D区SCI/SSCI论文 /国内授权发明专利 |
50 |
5 |
E区SCI/SSCI论文 |
30 |
6 |
中文SCI |
15 |
7 |
EI检索期刊论文 / 国内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软件著作权 |
10 |
8 |
EI/CPCI-S检索会议论文 /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
5 |
9 |
普通期刊、论文集、增刊 |
不计分值,同等条件优先考虑 |
说明 |
1、科技成果分数可累加。文章发表时间为攻读当前学位近一年时间(即自上一年度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SCI论文以Online时间为准,其他期刊论文以刊出时间为准。 2、获奖类均指证书持有者,成果署名单位有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3、论文及专利类要求本人为第一作者,且第一署名单位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4、SCI论文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自然科学高水平学术成果奖励办法》分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