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办法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19-03-21 作者:[科学研究院]张帅 阅读:4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有利于人才培养及学科发展的原则,特制定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办法暂行规定。
一、2019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弟成
副组长:季荣生、李杰、姚慧
成 员:王瑜、李国武、刘盛遨、侯卫国、韩贵琳、朱建明
纪检监督员:李海燕
秘书:王克颖
二、复试对象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初试总成绩和单科成绩均达到国家线的考生及申请调剂到我院且收到我院复试通知的考生参加复试。
三、复试办法
1.所有考生统一进行复试,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2.考生按照学科类别统一进行复试,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生面试按专业分组,各专业复试小组由学院相应专业教师组成。面试考核内容包括:英语能力、专业知识、地质技能。英语能力主要考查学生口语和专业文献翻译;专业知识主要考察学生对本学科专业了解情况;地质技能主要考查学生实物手标本鉴定和地质读图等能力。
四、录取方式
1. 复试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包括专业课笔试100分,外语测试100分,专业综合面试100分。复试总成绩按初试成绩(占50%)+ 复试成绩(占50%)排序按百分制计算。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优先考虑录取。如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如初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初试英语成绩排序确定。
所有报考学术型考生自愿加试《高等数学》(初试考数学者免选),不参加《高等数学》笔试,一旦未被学术型录取,也将失去专业型录取资格。
2. 考生拟录取类型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型,学院将根据生源情况,综合考核排序,依次录取学术型到专业型。
3. 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跨专业考生,在复试时必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详见招生简章),且只能录为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4. 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依据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导师,由导师将接收学生名单报至学院办公室。双向选择的过程中,考生的录取专业(学术型或者专业型)必须与导师的招生专业相一致。
5. 有下列情况者将不予录取:
(1)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2)体检不合格者;
(3)复试过程中作弊者;
(4)导师不同意接收者。
五、导师招生数额限定
为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往年招生实际情况,每位导师招生人数控制在5名以内(含推免生、单考生、少骨、退役等专项计划)。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科学研究院。
科学研究院
2019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