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办法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18-09-19 作者:[科学研究院]张帅 阅读:5次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进行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和有利于学科发展的原则,特制定科学研究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办法暂行规定。
一、录取方式
1. 学术型研究生从通知参加学术型复试且复试合格者中录取。未通过复试者参加专业型排队录取。
2. 专业型研究生根据学校下达给我院的相应指标,从未通过学术型复试者以及参加专业型复试且复试合格者中排队依次录取,直到满额为止。排队依据本科毕业院校类别、专业背景、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确定。初试成绩按政治、外语、专业课1和专业课2加和总分计算,复试成绩按专业课、外语、数学和面试成绩加和总分计算。申请调剂到我院的考生本科专业与调剂专业必须一致,在同等条件下,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优先。
3. 有下列情况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1)专业型复试未通过者。
(2)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3)体检不合格者。
二、导师招生数限定和学科录取名额分配
1. 为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往年招生实际情况,每位导师招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5名以内。
2. 为了加强重点学科建设,结合各学科上线学生情况,确定我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学科录取名额如下。
| 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上线学生数 |
录取名额 |
||
| 学术型 |
专业型 |
录取比例 |
|||
| 070500 |
地理学 |
1 |
|
1 |
100% |
| 070901 |
矿物岩石矿床学 |
5 |
1 |
2 |
60% |
| 070902 |
地球化学 |
1 |
1 |
|
100% |
| 070904 |
构造地质学 |
1 |
1 |
|
100% |
三、复试工作结束后,拟录取人员名单将随后在校园网上公示。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科学研究院。
科学研究院
2015.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