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9 作者:[科学研究院]张帅 阅读:78次
一、复试对象
1.所有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研究生复试分学术型和专业型两类进行。
3.进入学术型研究生复试的考生名单综合考虑本科专业背景、毕业院校类别及初试成绩综合排序确定。
4.未能进入学术型研究生复试的工学专业考生以及原报考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709(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地球化学,构造地质学)和0705(自然地理学)的理学专业考生原则上均可参加专业型研究生复试,但复试时必须加试数学。
5. 参加复试的研究生名单见表1。
表1 参加复试的研究生名单
| 序号 | 考生编号 | 姓名 | 外国语 | 政治理论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分 | 复试类别 |
| 1 | 114155370202522 | 王×× | 43 | 65 | 121 | 135 | 364 | 专业型 |
| 2 | 114155131501848 | 李×× | 55 | 63 | 122 | 128 | 368 | 学术型 |
| 3 | 114155620103278 | 徐×× | 46 | 61 | 118 | 132 | 357 | 专业型 |
| 4 | 114155116500686 | 段×× | 56 | 59 | 119 | 122 | 356 | 学术型 |
| 5 | 114155410502689 | 张×× | 36 | 55 | 85 | 104 | 280 | 专业型 |
| 6 | 114155140601970 | 常×× | 62 | 58 | 132 | 65 | 317 | 学术型 |
二、复试安排
1、资格审查
3月24日8:30-16:30到逸夫楼106室核对个人信息。
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准考证及一份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提交考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两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复试情况总表用);
(5)考生自述打印稿(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以供复试专家组参考;
(6)两张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非应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7)复试费100元(根据北京市发改委、财政局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
2.专业课笔试
3月25日晚考生参加专业课笔试,另外由理学转为专业型的考生专业课笔试科目为《综合地质学》,若初试未考数学者须加试数学,具体时间、地点3月24日见教二楼一层宣传板中通知。
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跨专业考生,在复试时必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院内调为专业型的研究生加试科目以调剂后专业的加试科目为准。具体加试名单、时间、地点3月25日见教二楼一层宣传板中通知。
3.面试和口语测试
各考生参加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的面试。我院外语口语测试与面试同时进行,面试时将核查考生的准考证和身份证件。面试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地点24日见教二楼一层宣传板中通知。
4.体检
校外考生体检时间为3月27日上午,校内考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医院为学校校医院。
体检相关事宜详见研究生院主页
体检表格的领取:
3月24日8:15-16:30在逸夫楼106室领取体检表, 带一寸免冠照片。
三、2015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杜杨松
副组长:胡建中
成员: 王瑜 苏犁 袁万明 李国武 周 肃 尹京武
四、2015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小组
组长: 胡建中
成员: 王瑜 苏犁 袁万明 李国武 周 肃 尹京武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推免生资格复审
推荐免试生无须参加复试,但要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资格复审的主要内容是:
(1)须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在取得推荐免试初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初取资格至资格复审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2.对考试作弊的处理办法
复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科学研究院
2015-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