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一)
发布时间:2018-09-19 作者:系统管理员 阅读:74次
一、复试对象
1.所有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研究生复试分学术型和专业型两类进行。
3.进入学术型研究生复试的考生名单综合考虑本科专业背景、毕业院校类别及初试成绩综合排序确定。
4.未能进入学术型研究生复试的工学专业考生以及原报考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709(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地球化学,构造地质学)和0705(自然地理学)的理学专业考生原则上均可参加专业型研究生复试,但复试时必须加试数学。
5. 参加复试的研究生名单见表1。
表1 参加复试的研究生名单
| 序号 |
姓名 |
复试类别 |
| 1 |
王唯任 |
学术型 |
| 2 |
邢晓琳 |
学术型 |
| 3 |
张国庆 |
学术型 |
| 4 |
王梦亚 |
学术型 |
| 5 |
张倩 |
专业型 |
| 6 |
张丽婷 |
专业型 |
| 7 |
白海娟 |
专业型 |
| 8 |
王娜 |
专业型 |
| 9 |
程学芹 |
专业型 |
| 10 |
王迪 |
专业型 |
二、复试安排
1、资格审查
4月8日(星期一)8:30-16:30到逸夫楼106室核对个人信息。
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准考证及一份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提交考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两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复试情况总表用);
(5)考生自述打印稿(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以供复试专家组参考;
(6)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非应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7)复试费100元(根据北京市发改委、财政局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
2.英语笔试
4月10日上午8点20分到9点50分考生参加英语笔试。
3.专业课笔试
4月10日上午10点整到12点整考生参加专业课笔试。
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跨专业考生在复试时必须加试,加试《普通地质学》和《实践地质学基础》。每门课程笔试时间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0日下午14点30分到17点30分。
4.数学加试
参加专业型研究生复试的考生都加试数学,考试时间11日上午8点30分到10点30分。
5.参加复试人员的复试、加试科目见表2
表2复试人员的复试、加试科目
| 序号 |
姓名 |
加试英语 |
复试科目 |
加试数学 |
加试专业课 |
| 1 |
王唯任 |
英语 |
矿物学综合 |
||
| 2 |
邢晓琳 |
英语 |
矿物学综合 |
||
| 3 |
张国庆 |
英语 |
岩石学综合 |
||
| 4 |
王梦亚 |
英语 |
矿石学和矿相学 |
||
| 5 |
张倩 |
英语 |
综合地质学 |
高等数学 |
普通地质学 实践地质学基础 |
| 6 |
张丽婷 |
英语 |
综合地质学 |
高等数学 |
|
| 7 |
白海娟 |
英语 |
综合地质学 |
高等数学 |
普通地质学 实践地质学基础 |
| 8 |
王娜 |
英语 |
综合地质学 |
高等数学 |
普通地质学 实践地质学基础 |
| 9 |
程学芹 |
英语 |
综合地质学 |
高等数学 |
|
| 10 |
王迪 |
英语 |
综合地质学 |
高等数学 |
6.面试和口语测试
各考生参加以科学研究院组织的面试,外语口语测试与面试同时进行,面试时将核查考生的准考证和身份证件。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11日下午14点30分到18点 。
7.复试和面试具体安排见表3
表3复试和面试具体安排
| 序号 |
考试科目 |
时间 |
地点 |
| 1 |
英语笔试 |
10日8:20-9:50 |
逸夫实验楼816 |
| 2 |
专业课笔试 |
10日10:00-12:00 |
逸夫实验楼816 |
| 3 |
专业课加试 |
10日14:30-17:30 |
逸夫实验楼816 |
| 4 |
高等数学加试 |
11日8:30-10:30 |
逸夫实验楼816 |
| 5 |
面试 |
11日14:30-18:00 |
逸夫实验楼206 |
8.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及费用详见校园网上通知(校园主页→招生就业→研究生招生)。
体检表格的领取:
4月8日14:30到16:30在逸夫楼106室领取体检表, 带一寸免冠照片。
三、2013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杜杨松
副组长:胡建中
成员: 王瑜 袁万明 李国武 周 肃 尹京武
四、2013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小组
组长: 胡建中
成员: 王瑜 袁万明 李国武 周 肃 尹京武
五、其他情况说明
1.对考试作弊的处理办法
复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2.录取原则、计划内指标
录取原则和计划内指标的分配,依据我院随后公布的《2013年科学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录取办法暂行规定》执行。
科学研究院
20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