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师职称评审条例》已经校务会讨论,并提交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经2015年第五次党委常委会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师职称评审条例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5年7月16日
附件:中地大京发[2015]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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