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处职能

后勤处的职能

(含校办产业办公室)

    按照学校《关于调整学校内设机构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1]8号)文件的规定,后勤处有如下九项职能:

  一、代表学校下达后勤保障任务; 

  二、负责校园日常管理工作;

  三、负责校园绿化美化与维修计划的编制、维修项目的实施及预决算审核;

  四、负责后勤物资采购及管理;

  五、负责学校地产和除办公用房以外的房产管理;

  六、负责北戴河、周口店实习站建设与管理;

  七、负责水电暖管理及设施改造;

  八、负责校办产业管理及周边开发;

  九、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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