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提交2023年度房屋出租出借申请的通知
22-11-07   ·   [国有资产管理处]岳景丽   ·   浏览量 51

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房屋出租出借管理,保障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房屋出租出借管理办法(试行)》(中地大京发〔2020〕98号),凡是租用校内房屋从事经营性活动的,必须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

请相关单位于11月11日前,将2023年度拟出租经营性房屋(包括场地和设施等占地面积)填写《2023年度房屋出租出借申请表》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版交至综合办公楼213室,相应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gzc@cugb.edu.cn此次申请结束后,今年内将不再接受房屋出租出借申请。未经审核批准占用学校房屋或面积进行经营性活动的,一律关停腾退,并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附件:2023年度房屋出租出借申请表.docx


联系人:岳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82321496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11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