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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归口管理部门:
为加强学校无形资产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无形资产,根据《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12〕6号)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无形资产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01号)有关规定,国有资产管理处开展无形资产专项清查盘点及入账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盘点范围、基准日
(一)盘点范围:学校占有、使用的各类无形资产,如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
(二)盘点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
二、组织实施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无形资产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01号)文件规定,无形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工作内容如下:
(一)学校办公室:负责对校名、校标等校誉相关事项及年鉴等著作权的管理;协助处理无形资产权属争议、侵权纠纷等法律事项。
(二)科技处:负责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的使用、处置管理,参与成果价值评估;负责与科技成果相关的著作权管理。
(三)教务处、研究生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以下事项的管理:
1.学校组织编写的教材、讲义、学生毕业论文或学位论文的著作权及使用权;
2.以学校声誉在国内外招收各类学生以及与国内外大学或企事业单位联合办学、联合招收和培养研究生的招生事项。
(四)党委宣传部:负责学校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的管理及维护;负责以学校名义发表的各类宣传报道、宣传思想工作领域的文献和作品等著作权的管理。
(五)财务处:负责学校无形资产价值的财务管理。
(六)中地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所属企业的无形资产的登记、使用、处置等管理。
(七)信息网络中心:负责学校中英文域名、中文网址等网络空间的无形资产管理。
三、有关要求及时间安排
请各归口管理部门于2021年3月24日前,将盘点工作报告及《无形资产盘点表》的纸质版,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章后报送至综合办公楼213室,相应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gzc@cugb.edu.cn。
联系人:岳老师
联系电话:82321496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