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学科建设步伐,提升学科建设水平,加强和规范学科建设管理工作,打造卓越人才队伍。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科建设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23〕83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科带头人选聘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23〕84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科带头人选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科带头人实行岗位聘任制和目标管理制,按照一级学科设置,坚持“公开选拔、择优聘任、目标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
二、各学院成立学科建设工作委员会,跨学院建设的学科由相关学院学科建设工作委员会的主要成员参与组建跨学院的学科协同建设工作委员会。工作委员会报学校学科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并负责各学科的学科带头人选聘、考核等工作,详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科建设管理办法》(附件1)。
三、学科带头人岗位职责、选聘条件与选聘程序等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科带头人选聘管理办法》(附件2)的规定执行。
四、一流学科设学科带头人2~3名,其他一级学科设学科带头人1名。学科带头人由学院学科建设工作委员会、跨学院学科协同建设工作委员会遴选推荐候选人,经学校学科建设委员会审核,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定。
请各学院按照附件1与附件2要求进行学科带头人候选人遴选推荐,候选人情况表(附件3)电子版发至xiebj@cugb.edu.cn(邮件标题写名学科带头人-学院-学科),纸质材料请提交至综合办公楼419,上报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银宏 谢冰晶
联系电话:82322346,82321519,13466719818(微信同号)
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附件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科带头人选聘管理办法》
附件3: 学科带头人候选人情况表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2:京发84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科带头人选聘管理办法》.doc
中地大京规划发〔2023〕8号关于开展学科带头人选聘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