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部分内设机构调整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20】2号)文件,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是在原发展规划处和学科建设办公室两个处室的基础上新设立的职能部门。

  部门职责:负责编制学校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组织编制专项规划与学院规划;负责组织检查规划执行情况;负责学校内部机构设置与调整;负责学校章程建设;负责大学发展评价研究;负责综合改革调研、咨询;负责国内合作办学工作;负责长城学院工作;负责学科建设规划论证;负责“一流学科”和“高精尖学科”建设;负责学科申报、自主设置与动态调整;组织学科建设与评估;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内设机构4个:

  1.综合办公室:负责本部门制度建设及综合行政事务,人事、财务、设备、印章、文件、档案等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的校内外业务接洽、会议组织与宣传报道;负责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年鉴编制;负责本部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与维护;完成学校及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发展规划办公室:负责编制学校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组织编制专项规划与学院规划;负责组织检查规划执行情况;负责学校内部机构设置与调整;负责学校章程建设;负责学校国内合作办学工作;负责大学发展评价研究;负责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完成学校及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双一流”建设办公室:负责“双一流”学科建设方案制定;负责“双一流”学科建设专项申报与实施;负责“双一流”学科创新群体及创新平台建设;负责“双一流”学科建设进展报告和建设周期总结评估工作;负责学校“双一流”建设领导机构、工作机构、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学校及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学科发展与评估办公室:负责学校学科发展战略与学科布局的调研工作;负责学校学科建设专项规划制定与论证;负责“高精尖学科”、“交叉学科”建设;负责学科申报、自主设置与动态调整;负责学科水平评估工作;负责学科建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学校及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