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治理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综合改革 专项配套方案》

 

 

 

 

 

中地大京党发〔2020〕104号

 

 

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综合改革

专项配套方案》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各二级单位: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综合改革专项配套方案》已经2020年7月6日第17次党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综合改革专项配套方案

  

中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委员会

  

2020年7月9日

 

  国地质大学(北京)学校办公室          2020年7月9日印发

附件: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综合改革专项配套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教育部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求,结合《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综合改革总体方案》有关安排和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坚持立德树人,实施落地行动”战略部署,制定实施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深化治理结构改革配套方案

  牵头领导:刘大锰

  负责部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参加部门:学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财务处、校园建设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信息网络中心、

后勤集团

  推动依法治校进程方面:全面清理学校规章制度,做好“废改立”,做好学校各级规章制度汇编。全面清理学校非常设机构,建立沿用、废止、调整、成立清单。进一步完善校长信箱,畅通信访渠道,落实好校领导接待日工作,依法维护和保障师生权益。坚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推动依法治校进程。

  完善校院两级管理方面: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水平。推进校务委员会建设,加强学校与社会的联系。完成学校学术委员会换届,进一步明晰学校各学术组织的关系与职责,规范学院学术组织设置,保障学术权力行使。完善学校各管理系统和层级间的职责权限、管理程序、决策规则。落实“一线规则”,推进“院为实体”改革,将办学资源下放到学院,将校院两级干部压到一线,进一步完善校院两级管理。

  发挥学科牵引作用方面:紧紧围绕一流学科建设和提高学科建设整体水平目标,加强一流学科引领和学科内涵建设。强化“双一流”建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目标责任,充分发挥学科建设委员会作用,完善学科建设上下联动的体制机制。完成好“双一流”建设首轮评估和全国第五轮学科水平评估,构建、做强北京市高精尖学科建设平台。凝聚建设一流学科和学科建设整体推进的共识,启动以聚合优质资源、优化学科结构、提升建设质量为重点的教学单位调整和机构改革工作,以学科建设促进优化学校治理、科学配置资源,进一步发挥学科牵引作用。

  加强文化引领功能方面:压紧压实责任,强化危机意识和应急处置问题的能力,加强阵地管理和舆情监督与风险防范。加强大学文化建设与自然文化研究的融合,发挥校训、校史等优良精神传统的育人功能,加强自然文化平台、队伍等特色资源整合,不断提高学校文化建设的精神塑造、知识创造、氛围营造能力,进一步发挥文化引领功能。

  提高管理服务效能方面:优化管理程序、改进服务方式,细化各类服务事项和办事流程。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构建由线上协同办公系统和线下“一站式”服务大厅共同组成的师生员工综合服务平台,积极引进服务评价机制,加强对管理服务效能的监督和评价,改进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建设更加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效能。

  提高资源配置能力方面:改革预算管理,实施“定额制”管理改革,确保预算更加精准科学。优化经费使用的项目执行流程,确保预算下达后资金快速到位、高效率流转。积极清理暂付款,降低对存量资金的影响。推进校内单位公共资源成本核算与有偿使用,探索“成本+效益”的绩效考核管理,提高经费和资源的使用效益。推进生活区改造与校内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实施好平泉实习基地建设。坚持将拓展校外办学空间作为重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主动寻求一切机会和可能,抢抓雄安新区建设机遇,把握与自然资源行业合作和服务首都服务地方建设契机,努力争取办学资源,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能力。

  二、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配套方案

  牵头领导:王果胜

  负责部门:人事处

  参加部门:党委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研究生院、教务处、科技处

  改革岗位聘任制度方面:加强岗位的目标管理和考核,分层分类制定评价指标,实施新的岗位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探索改革专业技术职务晋级评聘周期,将“五年一聘”缩短为“一年一聘”,完善激励和竞争机制常态化建设。扩大学院自主权,将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的评审工作放到学院,落实“放管服”,进一步深化岗位聘用制度改革。

  实行人员分类管理方面:加强岗位管理规范化建设,完善岗位设置,明确职责要求,制定实施《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师岗位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统筹校内机构设置、单位领导职数、人员编制分类和编制标准等要素,科学合理引进和配置不同年龄、专业、学历、职称人员。加强不同岗位人员职业成长通道建设,加强务实高效的职业培训和多样化考核评价,制定实施《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预聘长聘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进一步深化人员分类管理。

  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方面:围绕坚守职业道德、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开展绩效考核。加强对教师产出“代表性成果”和实际贡献的评价,进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完善高层次人才“同类比较、指标量化、分类考核”模式。加强对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能、创新能力、工作成果和为教学科研服务取得成效,对管理人员履职尽责、廉洁自律、师生满意,以及产出业绩与成果,对工勤人员工作技能、完成质量、敬业精神、安全生产与服务态度等情况进行考核,创新考核模式,完善评价体系,探索建立满意度评价反馈机制,并强化结果的使用,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

  深化薪酬制度改革方面:推进绩效工资改革,注重薪酬保障与增长导向和贡献与公平要求,切实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持续加大人员经费投入力度,完善教职工收入稳定增长与薪酬调整协商机制,积极构建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并存的多元薪酬体系。修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实现合同工资体现在岗状态,绩效工资体现完成工作成效,进一步深化薪酬制度改革。

  完善人才发展体系方面:加强对国内外高水平学术成果和人才创新能力和影响力的系统研究分析,通过组织和参与国内外高层次学术、教育交流活动宣传介绍我校的人才需求与政策,持续拓宽引进渠道。完善人才梯队建设,凝聚学校、学院、学科和团队合力,为领军学者、骨干教师“强团队、出成果、育学生”提供有力支撑,加大对青年教师到世界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访学、进修和开展合作研究的支持,发挥奖励、激励作用,做实做强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平台,进一步完善人才发展体系。

  三、深化科研体制改革配套方案

  牵头领导:刘大锰

  负责部门:科技处

  参加部门(单位):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研究生院、教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科学研究院

  改革科研组织形式方面:强化科学研究奖励评价机制改革,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围绕一流学科建设评估成效深入研究分析,聚焦努力方向,瞄准重大项目、强化研究群体、组建大型团队、组建交叉学科团队、争取重大奖项。完善和创新重大项目申请、重要奖励申报、重要平台申报的培育项目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深化科研组织形式改革。

  改革科研管理体制方面:强化学校学术委员会的学术指导功能,完成新一届学校学术委员会换届,根据新形势新任务修订学术委员章程,着力强化学术委员会建设,统筹推进以学术建设为核心,在学校立德树人、战略发展、学科建设、学术水平、师风师德、教学能力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与学校其他学术组织形成协调配合的工作局面。同时,与完善校院两级管理、激发学院办学活力改革同步,加强和规范学院学术组织建设,进一步深化科研管理体制改革。

  健全学术评价体系方面:制订新的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认真落实上级要求,停止“SCI至上”“过度追求SCI论文相关指标”,进一步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帽子”,加强学术贡献牵引与高水平科研成果培育,深入学院调研,探索制定不同学科差异化评价方法,将推动技术进步和提高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纳入评价指标与奖励体系,探索制定实施新的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学术评价体系。

  完善成果转化机制方面:探索建立学研协同创新工作机制,开展调研、发动学院,结合学科特色和基础研究工作模式,对照产业发展和技术应用需求,围绕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协同发展与结合转化开展调研,明确“卡脖子”核心技术,探索学院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结合方式与攻关方向,重点围绕交叉学科的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结合,制定实施学校产学研协同创新方案,并启动试点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成果转化机制。

  加强高端智库建设方面:提高主动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和雄安新区建设,深入研究、抓紧谋划,积极建言、全力争取。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发挥学校学科特色和人才优势,找准服务自然资源行业发展的支点,全力建设好自然资源战略发展研究院、自然文化研究院。“定好位、找准点、出成果、树样板”全面推进郑州研究院等研究机构建设。认真落实“一带一路”倡议,积极开展外向型研究和跨国合作,进一步加强高端智库建设。

  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配套方案

  牵头领导:万 力、刘伟

  负责部门:研究生院、教务处

  参加部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完善招生选拔机制方面:加强和完善本科生招生宣传推广工作,扩大招生宣传队伍,实现线上线下宣讲覆盖中学超过500所、共建优质生源基地30个建设目标。力争将录取平均超线分提高5分,更大力度吸引优质生源,持续提高生源质量。配合有关部门和地区做好新高考改革模拟演练,完成录取辅助系统升级改造。加快推进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大类招生试点建设。逐步扩大硕士研究生中推荐免试生源数量,探索硕士研究生按照学科大类招生办法,提高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与录取标准。进一步规范“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推进多元化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加大本-硕-博贯通培养、硕博连读招生规模与力度,逐步加大培养单位与导师在招生工作中的自主权,进一步完善招生选拔机制。

  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方面:建立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加快推进新工科和一流专业建设,加大新专业建设力度。制定实施《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双培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网络课程管理办法》。优化本科教学优秀奖评选指标体系、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实践教学质量评价的指标体系。实施精品课程建设规划,打造“金课”,推广小班化教学、混合式教学、翻转课堂等新型教学模式,实现所有在建在线课程实施混合式教学。优化本科专业设置,加大新专业建设力度,启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城市地下空间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旅游地学与规划工程等专业的申报和备案。加快推进新工科和一流专业建设,力争新增一批教育部新工科项目,以及国家级和北京市一流专业建设点,完成已获申请专业教育部工程认证。启动校级基础拔尖人才培养计划试点建设,开展基础学科优秀人才创新培养的探索和实践,力争获批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做好国家级和北京市教育成果培育。制定实施《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制定实施新的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重点加强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以及土木水利等工程类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建设。优化学位授权点结构,开展“专业学位工程博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修订《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系列文件,制定实施《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实施办法》,加强论文评审、答辩以及学位授予工作审核与管理,明确申请学位具体要求,确保学位论文质量,杜绝出现“问题论文”。加强研究生管理信息化、现代化建设,加强与中国科学院等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推进与行业企事业单位和兄弟院校联合培养非全日制研究生工作。深化研究生公派留学和 “双学位”“联合学位”项目建设,扩大留学生规模,提升学校与国外知名大学合作办学水平,进一步深化培养模式改革。

  完善教学评价体系方面:健全本科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形成自下而上重视本科教育的合力,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完善领导干部听课、同行评价、教学督导评估和学生评教“四位一体”课堂教学评价体系。修订《大学生学科竞赛级别认定结果》,发挥学科竞赛成绩评价作用。加强实践教学,提高师生野外实习安全要求,做好平泉基地实习路线踏勘及实习指导书编写。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力争满额获得北京市优秀评价。优化研究生学位授予标准,修订《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学位论文盲审实施办法》《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管理办法》《学位申请科研成果规定》。制定实施《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实施办法》,修订《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管理办法》,加强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每年评选奖励10篇学校顶级优秀博士论文和硕士论文。建立畅通博士生转硕士生渠道、探索实施毕业与学位授予分离及充分发挥结业管理作用的分流机制,完善中期考核不合格与超最长学习年限的淘汰机制。完善研究生导师综合考评机制,修订《研究生导师遴选实施细则》,制定实施《研究生导师岗位职责》《研究生导师考核办法》,加强研究生导师考核与招生资格审查,规范研究生导师岗位职责与行为规范,建立研究生导师淘汰机制和新晋研究生导师培训机制,健全联动问责机制,进一步完善教学评价体系。

  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方面:推进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重点开展线上教学能力培训和青年教师野外教学培训,力争获批一批北京市教学名师、“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召开全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大会,统筹推进重点工作、凝聚育人共识。强化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推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实施细则》落实落地,修订《研究生指导名师评选及奖励办法》。充分发挥培养单位在研究生开题、中期考核及论文答辩工作中的组织、管理与监督职能,完善研究生中期考核淘汰机制。探索建立实施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分离工作机制与办法。加强研究生教育经验交流,鼓励创优、奖励先进,积极吸纳优秀青年教师进入导师队伍,进一步提高教师教学能力。

  深化思想政治教育方面:大力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促进课堂教学、实践教学与思政教育结合。制定实施《课程思政实施方案》,力争获批北京市课程思政示范课和思政课教学名师、教学团队,以及高校课程思政研究项目。提升新生“信仰引航”和“第一次班会课”育人实效。细化劳动教育实施方案,完善《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美育工作的实施细则》。抓“三班”(班集体、班干部和班主任),促“三基”(基本、基础和基层),构建优质成长平台。完善《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统筹发挥辅导员和班主任两支队伍重要作用。深化班干部培训,提升班干部领导力。推进思想政治教育与“双创”教育融合,培育和强化育人特色项目,做优做强品牌拓展就业空间和渠道,提升协同育人实效,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附表:综合改革专项分工安排

 

附表:

综合改革专项分工安排

改革内容

具体任务

参加部门

负责部门

深化治理结构改革

推动依法治校进程

学校办公室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完善校院两级管理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发挥学科牵引作用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发挥文化引领功能

党委宣传部

提高管理服务效能

学校办公室、

后勤集团、信息网络中心

提高资源配置能力

财务处、校园建设处、国有资产管理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改革岗位聘任制度

人事处、党委组织部

人事处

实行人员分类管理

人事处

完善考核评价机制

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

深化薪酬制度改革

人事处

完善人才发展体系

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

深化科研体制改革

改革科研组织形式

科技处

科技处

改革科研管理体制

科技处、科学研究院

健全学术评价体系

科技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研究生院、教务处

完善成果转化机制

科技处

加强高端智库建设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完善招生选拔机制

研究生院、教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研究生院

教务处

 

深化培养模式改革

研究生院、教务处

完善教学评价体系

研究生院、教务处

提高教师教学能力

研究生院、教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深化思想政治教育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