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章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章程》(以下简称“学校章程”或“章程”)经教育部2015年第2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予以核准并发布实施。为了推进学校章程的贯彻实施,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章程实施的总体要求

  学校章程是我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职能的基本准则,也是全体师生员工在校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根本准则。贯彻实施学校章程,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按照教育规划纲要和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制度建设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不断提升依法治校能力和办学水平。

  学校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贯彻实施学校章程,全体师生员工要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并自觉维护学校章程,学校各项工作要根据章程要求开展,按照章程规定办事。通过贯彻实施学校章程,进一步提高学校各级领导班子、领导班干部和全体师生员工对章程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形成严格遵守章程规定、自觉维护章程尊严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依法治校能力,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治理体系、优化治理结构,为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奠定基础;进一步发挥制度保障作用,维护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发展目标和师生员工的合理诉求有效实现;进一步全面深化学校综合改革,为实现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目标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二、章程实施的具体安排

  学校章程贯彻实施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行政具体负责,各单位各部门分工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筑牢责任基础,认真组织好本单位本部门有关学习宣传和督促检查工作。

  1.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学校章程信息公开,牵头组织各单位各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重新梳理,做好废改立工作,并按照章程要求推进校务委员会的筹备工作;

  2.党委组织部负责将对学校章程的贯彻实施和遵守执行情况作为加强各级组织建设、干部培养和考核评价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3.党委宣传部组织开展学校党委中心组和二级中心组专题学习学校章程相关工作,牵头组织章程校内外宣传工作,加强贯彻落实学校章程与宣传思想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的结合;

  4.党委统战部负责加强推进学校统战人士贯彻落实学校章程相关工作;

  5.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本科生和研究生学习和贯彻落实学校章程相关工作,将遵守和维护学校章程情况纳入对学生行为和学业的考核评价;

  6.纪委办公室(监察室)负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学校章程要求相结合的有关工作;

  7.发展规划处牵头开展贯彻落实学校章程有关工作的相关研讨交流,及时研究、协调、处理章程实施中的具体问题,按照章程要求协助推进有关机构建设,并制定规范性文件审核暂行办法,加强校内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

  8.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院、人事处、教务处、学术组织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按照章程要求,推进有关学术组织的设置或完善工作;

  9.教务处、人事处负责组织教职工学习和贯彻实施学校章程,并加强监督检查;将对章程的贯彻实施和遵守维护情况纳入教职工的考核评价;

  10.离退休工作处负责向离退休老同志宣传介绍学校章程,并征询贯彻实施工作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11.工会、团委负责进一步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对学校章程贯彻实施的监督工作。

  学校章程是我校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贯彻实施章程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各单位各部门和全体师生员工要始终坚持以推进全面落实为要求、加强依法治校为目标、开展重点工作为突破,齐心协力、持之以恒地完成好相关任务,充分发挥学校章程促进深化综合改革、实现发展目标的制度保障作用。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