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学院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及复试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9-14          阅读:132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及我校推荐免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制定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及复试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复试工作实行学校和学院两级管理模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海洋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复试工作。组长由院长和书记担任,并作为第一责任人。

    二、申请条件

   (一)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2025届本科毕业生,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除具备申请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外,外语语种须符合海洋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规定的外语语种及外语水平要求。

     三、申请程序

(一)报名时间:9月14日——9月20日12:00

(二)报名方式:

1、预报名:凡有意申请者,均需通过我校“推免服务系统”申请报名。网址https://bdyzb.cugb.edu.cn/tp/zs/login/toLogin/tm按要求进行填写并上传材料(详见附件1);初审合格者通知学生进行复试。务必确保邮箱和联系电话填写正确。

注意:参加复试的考生于2024年9月20日12点前按要求清单在系统上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电子版。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正式报名: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于9月28日9点开通报名后,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资格审核确认、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查看拟录取等相关工作。

3、材料审核:学院将于报名结束后统一审核报名材料。根据制定的接收推免生规模、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并向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后,按照学院规定的复试时间参加复试。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9月24日

(二)复试内容:原则上采取线下复试形式复试各环节的纪律及要求与国家统一考试相同。

1、资格审查

时间:9月24日08:30-10:00

地点:科研楼607室

资格审查现场提交材料如下: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含直博生);

(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推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4)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原件)

(5)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6)申请攻读直博生的同学另需提交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原件)

(7)诚信考试承诺书;

(8)其他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学术论文或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1份。

(9)复试情况总表(附件4,双面打印,填写个人信息)

2、专业课测试时间:9月24日10:30开始,地点见资格审查现场通知。

主要考察海洋学相关专业基础知识。采取线下开卷考试的形式进行。

3、综合面试及外语测试

时间:9月24日14:00开始,地点见资格审查现场通知。

综合面试: 包含PPT个人情况及成果汇报约10分钟,评委根据考生专业学习情况提问相关专业问题,考生作答。

外语测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英语对话、翻译等。

4、总成绩计算

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外语测试3项满分均为100分,折合百分制后计算总成绩(其中:专业课笔试加权20%,外语测试加权40%,综合素质面试加权40%)。单项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注意事项

1、所有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或直博生都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与拟接收的招生单位互动完成网上报名、复试确认、拟录取等各项网上操作。此后,未完成相关接收手续或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推荐免试生资格,原有的推免拟接受资格自动失效。最后未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或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平台获得推免资格备案的学生, 原有的推免拟接受资格及其名单公示自动失效。

2、录取层次(硕士研究生或直博生)、录取类型(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录取专业和学习方式等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后期各工作阶段原则上不得改变。

3、被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4、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计划内非定向,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5、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通过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与统考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6、入学后奖助学金参考附件7执行。

7、被接收为推免的研究生在其后第7-8学期必修课程不及格,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及以上成绩,或政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8、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取消其研究生录取资格。

9未经我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10、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信息及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若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考试作弊或有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拟录取资格。

11、本录取办法是学校制定的复试录取相关方案的补充规定,如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相冲突,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最终解释权属海洋学院。其他未尽事宜参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及复试工作方案》。

六、监督

欢迎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2322162;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2322323;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232230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边老师 电话:010-82322162

Email:hysunxiaowei@cugb.edu.cn

 

 

  海洋学院

2024年9月14日

 

附件:海洋学院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附件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