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2 年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协议书
考生姓名: 身份证号码:
录取学院: 录取专业: 录取导师:
根据教育部及我校关于招生录取博士研究生等相关文件精神,特订立本协议,具体事宜如下:
一、学制与学习年限:硕士一年级硕博连读生学制5年,最长学习年限7年(含休学)。其他年级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学制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含休学)。直博生学制6年,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含休学)。
二、学费: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10000.00元/生·年,在正常学习年限内按实际学习年限缴纳学费。
三、档案: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学习期间待遇:
1、人事档案转入学校(入学报到后自档案转入当月算起)的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方可享受奖助学金。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按有关文件执行。学校设立“三助”(助教、助管、助研)岗位,面向全体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和资助标准等按学校“三助”管理规定执行。
3、学习期间的医疗费用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住宿:由于住宿条件有限,入学报到时应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宿舍,否则不予安排。住宿费自理。
六、学籍管理: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因病休学、因故退学、违反校规等均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七、就业: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就业,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学生、研究生院和录取学院各执一份。经学校、导师和学生个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不因人事变动而改变。协议在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理完毕业离校手续终止。
九、所有拟录取学生必须通过上级部门录检,未通过录检者,此协议自动作废。
十、本协议书请于6月15日前,寄回或送交考生所在学院办公室,过期未寄回或未交回者,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学生签字: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研究生院盖章
导师签字: 负责人签字:
学院盖章
202 年6月 日 202 年6月 日
研招办:
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