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组织:
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做好2023年1月至6月全校团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团费收缴标准,参照团中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执行。根据规定,每位团员每月团费0.2元(半年共1.2元)。
各学院于5月26日17:00前完成2023年1月至6月的团费收缴工作,并于5月26日17:00前到体育馆203团委组织部工位提交已签字、盖章的团费缴纳情况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团委组织部邮箱cugbtwzzb@126.com。
二、注意事项
1.各学院在工作中要严肃团的纪律,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其所在团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团费的团员,按自行脱团处理。
2.未满28周岁的党员、预备党员保留团籍,自愿缴纳团费。
3.各学院按照要求缴纳团费至银行卡账号(账户名:朱楠,银行卡账号:6228210018023354276),转入后按如下格式:(xx学院,应交x人、实交x人、实交x元)发送短信至18811531727。
联 系 人: 李宗慧 高习蕊
联系电话:82322024 13521110838
附件1: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委员会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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