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1      【校团委】李宗慧      2724 浏览

各级团学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广大青年群体中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引领青年牢记时代责任,坚定跟党走、建功新时代的理想信念,践行“强国有我”的青春宣言,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中国青年报社、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和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联合开展的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截至2023年暑假前,在学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来自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担任学生骨干满3年的优先(含三年);

3.在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分配方案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全校1名,在社区实践中有突出贡献的可以额外推荐一名)

1.各学院推荐人选不超过1名,校团委推荐人选不超过3名;

2.最终入选人选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三、工作安排

1.4月11日-4月15日:各级团学组织结合本单位实际,收集信息,填写报名表(附件1),并进行初审,学院由学院团委审核并加盖公章,校级学生组织由指导老师审核签字。

2.4月16日-4月17日:校团委组织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后组织评审会推选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3.4月18日-4月20日:校团委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并上报。

四、其他事项

1. 各级团学组织应充分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宣传,注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组织开展好本级各个环节的工作。

2.各级团学组织需在4月15日17:00前将本单位《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报名表》(附件1)、《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2)(Word格式)电子版文件发送到邮箱:cugbtwzzb@126.com,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文件送至体育馆203团委组织部工位,邮件及附件命名为“xxx单位+自强之星”,压缩包内各文件命名为“xxx单位+自强之星+附件1/2/其他证明材料”。


负 责 人:李宗慧       贾  臻

联系电话:82322024  15101586966

   

附件1: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报名表

附件2: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委员会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