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海淀区“树人助学基金” 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9      【校团委】李宗慧      1837 浏览

各级团学组织:

为服务海淀区青少年成长、成才,特设立海淀区树人助学基金。该项基金是取之于社会,用之于青少年成长的专项基金,是海淀共青团捐资助学的品牌项目之一。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申报人须是本校就读的在校生;

2. 申报人学习成绩须在班级排名前50%;

3. 申报人应为目前家庭经济困难的青少年,具体包含: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的青少年或享受生活困难补助的青少年或特困人员供养家庭中的青少年;

4. 申报人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现象,否则不予申报;

5. 申报人需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相关领域有突出表现;

6. 申报人在参与国家重大活动中有突出表现或在学校团学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可优先考虑;

7. 申报人需认真填写《海淀树人助学基金申请表》(附件1),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各级团学组织应认真做好申报学生信息的审核工作,并出具相关证明,确保信息真实可靠;

8. 受助学生在校期间,应主动登记注册成为海淀区青少年志愿者。

二、分配方案

海淀树人助学基金(全校4名)

1. 各学院推荐人选不超过1名,校团委推荐人选不超过4名;

2. 每名学生助学金额为人民币2000元;

3. 助学金发放由市青基会直接转账,银行账户需与受捐助学生姓名及身份信息一致,开户行为北京市的各大银行,建议使用工商银行账户。

三、工作安排

1. 11月9日-11月11日:各级团学组织结合本单位实际,收集受助对象的信息,填写申请表(附件1),并进行初审,学院由学院团委审核并加盖公章,校级学生组织由指导老师审核签字。

2. 11月12日-11月14日:校团委组织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后组织评审会推选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3. 11月15日-11月19日:校团委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并上报。

四、其他事项 

1. 各级团学组织应充分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宣传,注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组织开展好本级各个环节的工作。

2. 请各级团学组织依照通知于11月11日14:00前完成提交材料:纸质版申请表(附件1)送至体育馆203组织部工位,本单位电子版申请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组织部邮箱(cugbtwzzb@126.com)。

 

联 系 人:李宗慧    

联系方式:82322024  

邮    箱:cugbtwzzb@126.com


附件1:海淀区“树人助学基金”申请表

附件2:2021年“海淀树人助学基金”申报汇总表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委员会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