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共青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9      [校团委]李宗慧      6 浏览

各级团组织:

  为进一步改进提升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共青团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增强基层共青团组织力,依照团市委《关于开展北京共青团大学中专战线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现开展我校共青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各级团组织成立6个月及以上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二、定级标准

  各级团组织依据“对标定级”参考标准(附件1)开展评星定级工作。总分值100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5星级

≥90分

4星级

80-89分

3星级

70-79分

2星级

60-69分

不予定级

60分以下

 

  5星及4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较好,应着力推进工作创新,成为示范标杆;3星和2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一般,应着力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建设水平;不予定级团支部,列入重点整顿范围,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本建设。

三、工作步骤

(一)团支部对标自评

  11月25日前,团支部结合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对照参考标准,完成自评定级。采取“五必评、双签字”方式,即评班子建设、评团员表现、评活动效果、评制度落实、评大局贡献,团支部负责人、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自评结果,同时在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录入星级。自评4星级及以上团支部须提交纸质版附件1及支撑材料至学院团委(团总支),支撑材料包括团支委架构、会议手册、活动纪要、三会两制一课记录等。自评3星级和2星级团支部,须向学院提交改进方案。自评分数在60分以下的团支部,完成整改后方能开展“对标定级”。

(二)基层团委(团总支)复核认定

  11月底前,各学院团委(团总支)结合下级团组织述职评议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完成复核认定,要求对标定级完成率达到100%。采取“三必核、三必听”方式,即核对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支部委员会述职、听取团员青年意见、听取同级党组织评价。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复核团支部自评定级情况后,通过复核的予以认定并在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通过其评星定级申请。对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予认可的,须向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各学院团委(团总支)于11月30日17:00之前将评级结果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及学院学社转接工作台账打包提交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cugbtwzzb@126.com命名方式为“对标定级+学院”,纸质版汇总表学院团委(团总支)书记签字盖章,于11月30日17:00前交至体育馆203校团委组织部工位。

(三)校团委抽查审核

  校团委将抽检基层团组织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况,采取“三必查、两必测”方式,即查基层团委(团总支)部署推动情况,查复核情况、查支部定级情况,测团员青年满意度、测党政组织认可度。

(四)团市委机关抽查评估

  12月底前,团市委大学中专工作部将结合年度工作考核情况,抽检各级团组织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况

四、工作机制

  (一)分级负责

  各级团组织应积极组织安排学院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靠前指导督导,坚持严肃考核。团支部书记是此项工作直接责任人,要主动向同级党组织汇报、接受指导,主动向团员青年公开自评定级的过程及结果。

  (二)评议考核

  “对标定级”开展情况作为团支部年度述职评议内容。各级团组织要着力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评星定级、书记述职评议制度,因地制宜细化评分标准,严格工作程序,统筹星级把控。校团委原则上每年前三季度进行专项部署,推动基层团组织对标对表、整改提升,第四季度集中开展“对标定级”评定检查工作

  (三)激励约束

  4星级及以上团支部,上级团组织可以给予合理激励,方具备参评团内荣誉的资格;5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组织。无故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不得参评团内荣誉;不予定级团支部,在整改完成之前不得参评团内荣誉。

 

联 系 人: 李宗慧     杨雁舒

联系电话:82322024 15802219188

联系邮箱:cugbtwzzb@126.com

 

附件1: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

附件2:“对标定级”结果汇总表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委员会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