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团组织:
为进一步改进提升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共青团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增强基层共青团组织力,依照团市委《关于开展北京共青团大学中专战线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现开展我校共青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各级团组织成立6个月及以上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二、定级标准
各级团组织依据“对标定级”参考标准(附件1)开展评星定级工作。总分值100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 5星级 |
≥90分 |
| 4星级 |
80-89分 |
| 3星级 |
70-79分 |
| 2星级 |
60-69分 |
| 不予定级 |
60分以下 |
5星及4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较好,应着力推进工作创新,成为示范标杆;3星和2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一般,应着力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建设水平;不予定级团支部,列入重点整顿范围,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本建设。
三、工作步骤
(一)团支部对标自评
11月25日前,团支部结合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对照参考标准,完成自评定级。采取“五必评、双签字”方式,即评班子建设、评团员表现、评活动效果、评制度落实、评大局贡献,团支部负责人、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自评结果,同时在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录入星级。自评4星级及以上团支部须提交纸质版附件1及支撑材料至学院团委(团总支),支撑材料包括团支委架构、会议手册、活动纪要、三会两制一课记录等。自评3星级和2星级团支部,须向学院提交改进方案。自评分数在60分以下的团支部,完成整改后方能开展“对标定级”。
(二)基层团委(团总支)复核认定
11月底前,各学院团委(团总支)结合下级团组织述职评议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完成复核认定,要求对标定级完成率达到100%。采取“三必核、三必听”方式,即核对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支部委员会述职、听取团员青年意见、听取同级党组织评价。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复核团支部自评定级情况后,通过复核的予以认定并在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通过其评星定级申请。对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予认可的,须向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各学院团委(团总支)于11月30日17:00之前将评级结果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及学院学社转接工作台账打包提交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cugbtwzzb@126.com,命名方式为“对标定级+学院”,纸质版汇总表学院团委(团总支)书记签字盖章,于11月30日17:00前交至体育馆203校团委组织部工位。
(三)校团委抽查审核
校团委将抽检基层团组织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况,采取“三必查、两必测”方式,即查基层团委(团总支)部署推动情况,查复核情况、查支部定级情况,测团员青年满意度、测党政组织认可度。
(四)团市委机关抽查评估
12月底前,团市委大学中专工作部将结合年度工作考核情况,抽检各级团组织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况。
四、工作机制
(一)分级负责
各级团组织应积极组织安排学院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靠前指导督导,坚持严肃考核。团支部书记是此项工作直接责任人,要主动向同级党组织汇报、接受指导,主动向团员青年公开自评定级的过程及结果。
(二)评议考核
“对标定级”开展情况将作为团支部年度述职评议内容。各级团组织要着力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评星定级、书记述职评议制度,因地制宜细化评分标准,严格工作程序,统筹星级把控。校团委原则上每年前三季度进行专项部署,推动基层团组织对标对表、整改提升,第四季度集中开展“对标定级”评定检查工作。
(三)激励约束
4星级及以上团支部,上级团组织可以给予合理激励,方具备参评团内荣誉的资格;5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组织。无故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不得参评团内荣誉;不予定级团支部,在整改完成之前不得参评团内荣誉。
联 系 人: 李宗慧 杨雁舒
联系电话:82322024 15802219188
联系邮箱:cugbtwzzb@126.com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委员会
2020年11月19日
版权所有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文保网安备案:1101080023京ICP备:08011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