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我校2020-2021学年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以下简称“推优”)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负责组织本单位基层团支部实施具体“推优”工作,校团委负责“推优”工作的监督考核,具体实施细节参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执行。“推优”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 支部推荐阶段
“推优”工作均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在此期间内完成:支委会提名、学院团委(团总支)审批、召开支部“推优”大会等各项工作。期间校团委将进行督查工作,确保推优工作规范进行。“推优”大会流程详见实施办法(附件1)。
(二) 材料上报阶段
“推优”大会召开后,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同时填写并上交纸质版《“推优”入党会议记录表》(附件2)、《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荐表》(附件3)至学院团委(团总支)。学院团委(团总支)审查各团支部推荐材料,并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团委(团总支)按要求填写推荐表中的“推优”意见。
《推优入党会议记录表》(附件1)由学院团委(团总支)存档,团总支需将本学院电子版《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荐表》(附件3)发送至校团委邮箱。
(三) 审核推荐阶段
学院团委按照发展党员流程自行审核(团总支《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荐表》交由校团委审核),审核完成后由学院团组织统一存档,并按照发展党员相关要求确定“推优”名单,推荐至党组织。
二、注意事项:
各团支部务必在提名阶段广泛征求师生意见,认真筹划和执行“推优”大会,“推优”过程做到透明公开,确保表决结果公正。各团委(团总支)应发挥好沟通和监督职能,做好把关工作,及时反馈信息,按时完成材料收集。
联系电话:82322024
联系邮箱:cugbtwzzb@126.com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委员会
2020年4月23日
版权所有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文保网安备案:1101080023京ICP备:08011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