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团学组织:
为深入推进共青团改革攻坚,调动广大团员青年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在全校范围内选树典型、表彰先进、推广经验,激励青年师生坚定“四个自信”,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校团委决定开展2020年“五四评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一年级学生除外)、保留团籍的青年教职员工以及各级团学组织。
二、评选项目
(一)个人类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青年五四奖章(个人)。
(二)集体类
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热爱学校,热爱团组织,自觉执行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维护社会公德,行为文明,参评年度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
(三)学生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努力,参评年度内各门课(包含选修课)考试考查成绩无不及格现象;教工恪守职责,无违法乱纪行为。
(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课外素质锻炼;教工爱岗敬业,团结同事,取得一定成果。
(五)参评个人或集体事迹主要集中在2019年度。
(六)“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应推荐年度内有特殊贡献的集体参评。
(七)在此次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中有突出贡献者以及参与抗疫活动的个人或集体优先考虑。
四、评选原则
参评个人和集体先进典型具有鼓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发展特长、全面成才,鼓励教工恪尽职守、为人师表、钻研学术的重要示范作用。在评定过程中,坚持如下原则:
(一)评定过程与育人工作相结合,应善于发现典型,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广大学生及教工身边榜样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二)注意以考察学生及教工综合素质为主,同时充分考虑学生在学习科研、志愿公益、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文艺体育等方面,教工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等各方面的突出表现。
(三)评定过程和结果应客观公正、合理公平、民主公开。
五、评选程序
(一)4月8日—4月22日:校团委各部门及各校级学生组织完成对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及“青年五四奖章”的推荐工作,并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
(二)4月8日—4月22日: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完成对各团支部及团员2019年度工作、学习等方面的考察工作。按照各项评选标准完成对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完成对团支部的考核和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完成对“青年五四奖章”的推荐工作;完成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的材料申报工作。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在本单位内对推荐个人和集体进行公示。
(三)4月22日:各团学组织须将下列材料上交校团委组织部。
1、《优秀共青团员登记表》《优秀共青团干部登记表》《五四红旗团支部登记表》《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登记表》以及各评选项目汇总表各一份,以上表格均为电子版,汇总表另需提交盖章扫描件(PDF版本)一份;
2、“青年五四奖章”、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申报和证明材料电子版,其中《“青年五四奖章”申报表(个人)》和《“青年五四奖章”申报表(集体)》另需提交盖章扫描件(PDF版本)一份。
(四)4月22日—4月25日:校团委对各团学组织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汇总,评选出各类奖项。
(五)校团委对各类奖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六)校团委集中开展表彰和宣传工作。
六、表彰与奖励
1、校团委对获奖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
2、获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奖品或奖金;获奖集体颁发奖牌和奖金。
七、其他说明
(一)各类奖项的名额分配见附件1,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在分配名额时请保持研究生与本科生之间以及各年级之间的均衡,同时做好各类评优表格和工作总结等材料的存档工作。各团学组织专职团干部参评优秀共青团干部的,不占用分配名额。
(二)上报表格统一采用附件2中各表格的格式。
(三)各级团学组织须结合上述通知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评选制度,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四)特殊时期所需材料提交电子版即可,无需提交纸质版。所有材料于4月22日18点之前发送至邮箱cugbtwzzb@126.com。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82322024
邮 箱:cugbtwzzb@126.com
附件3:《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委员会五四评优表彰条例(草案)》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委员会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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