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关于做好2019年7月至12月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7      [校团委]李宗慧      10 浏览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依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的要求,为做好2019年7月至12月全校团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团费收缴标准,参照团中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执行。根据规定,每位团员每月团费0.2元(半年共1.2元)。

  各学院于1月3日17点前完成2019年7月至12月的团费收缴工作,并于1月3日14点-17点期间到体育馆203团委组织部工位提交已签字盖章的团费缴纳情况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并开具团费收据,电子版发送至团委组织部邮箱cugbtwzzb@126.com 。

二、注意事项

  1.各学院在工作中要严肃团的纪律,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其所在团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团费的团员,按自行脱团处理。

  2.未满28周岁的党员、预备党员保留团籍,自愿缴纳团费。

  3.各学院按照要求缴纳团费至支付宝账号(支付宝账号:15248144510),转入时备注好学院、实际缴纳团费的团员数、实际缴纳总费用。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2322024

 

 

附件1: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

附件2:XX团委(团总支)2019年7月至12月团费缴纳情况登记表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委员会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