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以下简称“推优”),是党建带团建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为进一步落实我校推优入党工作,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根据《共青团推优入党实施办法(试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推优入党指导意见》的要求,现对2019年秋季学期推优入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校团委统一部署全校的推优工作,并对各级团组织的推优工作实行监督。
团支部委员会应联系党支部确认符合推优基本条件的团员名单,在充分征求辅导员、班主任和班级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团支部向学院团组织递交召开“推优”大会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召开。学院团组织应派专人对大会进行监督。
(一)支部推荐阶段(10月21日-11月4日)
推荐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此阶段需完成:支委会提名、学院团组织审批、召开支部“推优”大会、产生推优名单等各项工作。期间,校团委和学院团组织将进行督查工作,确保推优工作规范进行。团支部须根据推优大会开展情况填写《推优入党会议记录表》(附件1)。
(二)材料上报阶段(11月4日-8日)
团支部填写并上交《推优入党会议记录表》(附件1 )、《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荐表》(附件2)至学院团组织。由学院团组织审查推荐对象资格,审核通过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团组织按要求填写推荐表中的推优意见。
《推优入党会议记录表》(附件1)由学院团组织存档; 团总支需将本学院纸质版《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荐表》(附件2);所有学院均需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XX学院推优入党信息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提交至体育馆203组织部工位处,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各项材料须于11月8日17:00前上报。
(三)审核推荐阶段(11月8日-14日)
学院团委按照发展党员流程自行审核(团总支《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荐表》交由校团委审核),审核完成后由学院团组织统一存档,并按照发展党员相关要求确定推优团员名单,推荐至党组织。
二、注意事项
(一)各团支部务必在提名阶段广泛征求师生意见,认真筹划和执行“推优”大会,推优过程做到透明公开,确保表决结果公正。学院团组织应发挥好沟通和监督职能,做好把关工作,及时反馈信息,按时完成材料收集与上报。
(二)纸质材料上报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荐表》(团总支用表)中“团支部意见”、“辅导员意见”应全部填写、签字并加盖学院二级党委或团委公章;
2.《XX学院推优入党信息汇总表》内容应与本次推优对象一一对应,不得增减人员信息,并加盖学院二级党委或团委公章;
3.本次推优的所有纸质材料应以学院为单位一次性全部上报,不得由党支部、团支部等其他单位上报。
联系电话:82322024
联系邮箱:cugbtwzzb@126.com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委员会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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