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会】关于做好校学生会2019年“五四评优” 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8      校团委宣传部      164 浏览

  为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进一步贯彻落实共青团改革要求,调动广大团员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增强团员的先锋模范带头意识;同时激励全校师生继承和发扬“五四”光荣传统,继续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校团委决定开展2019年五四评优工作。校学生会根据校团委相关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校学生会系统(除一年级外)的所有在我校学习,取得正式学籍并保留团籍的全日制本科生成员。


二、 评选项目

  包括五好团员8名、优秀团干部8名、五四红旗团干部1名和五四奖章1名。


三、 评选基本条件

  (一) 五好团员

1.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发挥共青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学校,热爱团组织,本年度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

2. 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各项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能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的关系;

3.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参评年度内各门课考试、考查成绩没有重修、补考、不及格现象,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60%以前;

4. 参评个人事迹主要集中在2018年全年;

  (二)优秀团干部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 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强,有突出的工作成绩,在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领域有一定成果;

3. 积极进取,关爱同学,责任心强,有开拓和创新精神,在学生中有较强的影响力,人际关系良好;

4.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参评年度内各门课考试、考查成绩没有重修、补考、不及格现象,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50%以前;


5. 在校学生会担任副部长及其以上职务;

6. 参评个人事迹主要集中在2018年全年。


  (三)五四红旗团干部

1. 参评者需从优秀团干部中推选;

2. 在团组织工作时间两年以上(含两年);

3.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4. 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强,有突出的工作成绩,在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领域有一定成果;

5.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参评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30%以前。


  (四)五四奖章

1.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伟大旗帜,带头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和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

2. 自强不息,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学习勤奋刻苦,取得优异成绩。

3. 关心集体,乐于奉献,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工作,表现突出,并获得社会认可。

4.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学生社团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勤工助学活动和学生创新创业等团组织开展的活动,取得突出成绩。

5. 同等条件下,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荣誉一次或一次以上者,或者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五好团员两次或两次以上者优先。


四、 评选原则


  评定过程和结果应客观公正、合理公平、民主公开。


五、 评选程序

  (一)申报(4月8日——4月9日)

1. 参评五好团员者填写《五好团员登记表》(见附件1);参评优秀团干部者填写《优秀团干部登记表》(见附件2);参评五四红旗团干部者填写《五四红旗团干部登记表》(见附件3);参评五四奖章者填写《“五四奖章”申报表(个人)》(见附件4)。

2. 将纸质版登记表于4月9日19:00——21:00交到体育馆203室校学生会办公室处;将电子版登记表于4月9日21:00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rlzyb_cugb@163.com。

  (二)评选及公示(4月9日——4月11日)

  对报送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主要依据申报者的综合素质,同时充分考虑在学生工作方面的突出表现进行评选,并对五好团员及优秀团干部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六、 其他说明

  上报表格统一采用附件中各表格的格式,除签章和填写意见外均要求进行电子录入、打印。

 

  联系人:师昊

  联系电话:18813096811

 

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五好团员登记表

附件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优秀团干部登记表

附件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五四红旗团干部登记表

附件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五四奖章”申报表(个人)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校学生会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