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团内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8      [校团委]问尧      3 浏览

各院级团组织:

  根据团中央《关于做好2018年度团内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面掌握团组织、团员和团干部队伍发展状况,现就做好2018年度北京共青团基本信息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报送要求

  各团组织要准确掌握基层团(工)委、基层团(总)支部、团员、专兼职团干部的基本情况,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认真填写《2018年共青团有关信息统计(汇总)表》(附件1)中要求的有关数据并逐级汇总上报。

  1.共青团线上系统信息核对、补录、确认阶段(1月17日至1月21日)。各级团组织依托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对本单位共青团线上系统内信息进行完善、核对、补录、确认,确保共青团线上系统与实际情况一致。

  共青团线上系统团统信息查询路径:组织管理中心-统计信息-团统信息。各级团组织应将团统工作与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团组织和团干部信息问题整改工作结合起来,认真梳理本系统团组织基本信息,进一步明确组织隶属关系,做到应统必统,同步推进。

  特别提示:团干部要注意专兼职属性,新发展团员数量要注意应为2018年度新发展团员。学校领域团组织、团员数量须和教育系统相关数据进行校验。

  该阶段工作务必在2019年1月21日前完成。

  2.数据导出阶段(1月21日至1月24日)。

  共青团线上系统将于1月22日锁定2018年度团统数据,各院级团组织以1月23日至1月24日期间查询的共青团线上系统数据为准,填写本级团组织的《2018年共青团有关信息统计(汇总)表(共青团线上系统统计数据)》(附件1),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盖章后报团委备案。(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

  3.数据报送阶段(1月24日至1月27日)。

  (1)各级团组织应依托共青团线上系统谨慎、细致开展团统工作,认真汇总填写,实事求是做好数据汇总工作。

  (2)各院级团组织要根据隶属关系将下属各级团组织纳入本统计范围,其下属团组织不能在属地团组织中重复统计,要从基层团支部做起,统计有关数据并逐级汇总上报。

  (3)团组织、团员和团干部的有关数据与2017年底团统数据(即各单位上年报送的2017年度团统数据)相比,变化幅度超过5%的,需书面说明原因,书面说明应事实清楚,数据详实,说明后应有本级团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盖章确认。

  (4)各院级团组织于2019年1月27日前,将《2018年共青团有关信息统计(汇总)表》(附件1)、《共青团有关统计数据对比表》(附件2)子版打包发送至cugbtwzzb@126.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学院名称-2018团统数据。纸质版可依据放假情况延迟上报时间。

  二、相关要求及问题解答

  1.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工作是团的组织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共青团线上系统是开展团内数据统计工作的唯一平台,各级团组织要要高度重视,梳理清楚本级团组织的数据组成,一定要指定专人负责,扎实做好各项数据统计汇总工作。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团员发展、规范组织建设等各项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2.按照“团统不合格,团建不评优”的工作原则严格要求,团统工作结果将作为2018年度有关评选表彰名额分配的重要依据。共青团线上系统数据作为团内数据统计的工作平台,平台信息也将成为团员、团干部团籍隶属的重要依据,平台数据成为各项资源分配的数据基础,平台记录将成为各级组织规范活跃的考核依据。

  

  电    话:82322024

  电子信箱:cugbtwzzb@126.com

  

附件1:2018年共青团有关信息统计(汇总)表

附件2:共青团有关统计数据对比表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委员会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