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6      [校团委]问尧      4 浏览

  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以下简称“推优”),是党建带团建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而重要的职能。为进一步落实我校推优入党工作,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推优入党指导意见》(中地大(京)团发〔2016〕2号)的要求,现对2018年秋季学期推优入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工作安排:

  校团委统一部署全校的推优工作,并对各级团组织的推优工作实行监督。

  团支部委员会应联系党支部确认符合推优基本条件的团员名单,在充分征求辅导员、班主任和班级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并交学院团组织审批,名单批准后方可召开团支部推优大会。学院团组织应派专人负责大会监督。

  

  (一)支部推荐阶段(12月6日-19日)

  推荐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此期间需完成:支委会提名、学院团组织审批、支部推优大会投票、产生推优名单等各项工作。期间,校团委和学院团组织将进行督查工作,确保推优工作规范进行。团支部须根据推优大会开展情况填写《推优入党会议记录表》(附件1)。

  

  (二)材料上报阶段(12月19日-21日)

  团支部填写并上交《推优入党会议记录表》《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推优表”)至学院团组织。由学院团组织审查推荐对象资格,审核通过后进行为期3天的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团组织按要求填写《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荐表》中的推优意见。

  《推优入党会议记录表》由学院团组织存档;团总支《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荐表》交至校团委进行审核推荐;《推优入党信息汇总表》(附件3)以学院为单位交至校团委组织部,电子版以“XX学院-推优入党信息汇总表”命名发至联系邮箱。各项材料于12月21日17:00前报至校团委。

  (三)审核推荐阶段(12月21日-26日)

  学院团委按照发展党员流程自行审核(团总支《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荐表》交由校团委审核),审核完成后由学院团组织统一存档,并按照发展党员相关要求确定推优团员名单,推荐至党组织。

 

  二、注意事项:

  (一)各团支部务必在提名阶段广泛征求师生意见,认真筹划和执行推优大会,推优过程做到透明公开,确保表决结果公正。学院团组织应发挥好沟通和监督职能,做好把关工作,及时反馈信息,按时完成材料收集。

  (二)纸质材料上报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荐表》中“团支部意见”、“辅导员意见”、“团总支意见”等应全部填写、签字并加盖学院二级党委或团委公章;

  2.《推优入党信息汇总表》内容应与本次推优对象一一对应,不得增减人员信息,并加盖学院二级党委或团委公章;

  3.本次推优的所有纸质材料应以学院为单位一次性全部上报,不得由党支部、团支部等其他单位上报。

 

 

  联系电话:82322024  

  联系邮箱:cugbtwzzb@126.com

 

 

 

附件1推优入党会议记录表

附件2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荐表

附件3推优入党信息汇总表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委员会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