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以下简称“推优”),是党建带团建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而重要的职能。为进一步落实我校推优入党工作,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推优入党指导意见》(中地大(京)团发〔2016〕2号)的要求,现对2018年春季学期推优入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度:
本学期推优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支部推荐阶段(2018年6月12日-6月18日)
推荐工作均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在此期间内完成:支委会提名、学院团委,团总支审批、支部推优大会投票、产生推优名单等各项工作。期间校团委和学院团委、团总支将进行督查工作,确保推优工作规范进行。推优大会具体流程详情见《团支部推优工作详解》(附件一),团支部须根据推优大会开展情况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推优入党会议记录表》(附件二)。
(二)材料上报阶段(2018年6月19日-6月22日)
团支部填写并上交纸质版《会议记录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附件三:以下简称“推优表”)至学院学院团委、团总支。学院团委、团总支审查推荐对象资格,对推荐对象进行为期3天的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推优表》中辅导员意见、学院团委、团总支意见。
以学院为单位将《推优表》和《推优入党信息汇总表》(附件四)的纸质版材料交至校团委组织部,并将电子版《汇总表》以“XX学院-推优入党信息汇总表”命名发送至邮箱cugbtwzzb@126.com。《会议记录表》由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存档。团支部上报材料的时间由学院团委、团总支安排,各团组织须在6月19日-6月22日期间的14:00-17:00将材料上报至校团委,时间为不得晚于22日17:00。
(三)审核推荐阶段(2018年6月23日-6月25日)
校团委审核学院团委、团总支材料,确定本学期推优名单,对《推优表》盖章,学院团委、团总支按照发展党员的相关要求将《推优表》存档。本次推优团员将由学院团委、团总支推荐至党支部,经党支部评议后,再确定是否将推荐对象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二、注意事项:
(一)各团支部务必在提名阶段广泛征求师生意见,认真筹划和执行推优大会,推优过程做到透明公开,确保表决结果公正。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应发挥好沟通和监督职能,做好把关工作,及时反馈信息,按时完成材料收集;
(二)纸质材料上报至校团委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推优表》中“团支部意见”、“辅导员意见”和“学院团委、团总支意见”应全部填写、签字并加盖二级党章;
2.《汇总表》内容应与本次所有推优对象一一对应,不得增加或减少人员信息,《汇总表》应加盖学院二级党章;
3.本次推优的所有纸质材料应以学院为单位一次性全部上报,不可分批次,不得由党支部、团支部等其他单位上报;
4.以上四点要求缺一不可,未能按时、按规上报材料将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推优;
本通知如有未尽之处,请认真参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推优入党工作指导意见》。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82322024
邮 箱:cugbtwzzb@126.com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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