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指导中心】2018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选拔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5      [校团委]问尧      102 浏览

根据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召开的2018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会议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做好我校2018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8年我校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报名工作于5月15日正式启动,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10日。

 

二、招募方式、规模、对象及服务时间

  2018年,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由中央财政支持的全国项目计划选派18300名左右西部计划志愿者(其中含已招募的第二十届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2158名志愿者)。继续鼓励各地参照全国项目要求扩大实施西部计划地方项目。

  2018年西部计划全国项目继续实施基础教育、服务“三农”、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7个专项(专项情况见附件一)。要进一步体现支持民族地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保持和扩大相关地区实施规模,岗位设置进一步向深度贫困地区调整。进一步发挥推动优秀人才从中、东部地区向西部地区流动的示范作用,加强中、东部地区青年学生招募选拔、鼓励和支持期满志愿者扎根当地,深化优秀人才跟踪培养。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到基层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服务协议一年一签。

 

三、工作步骤

 

  (一)报名审核

  1、网上报名

  报名者可登录西部计划官网(http://xibu.youth.cn)查看报名相关内容,按照要求注册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选择三个意向服务省。

  2、打印表格

  报名者从西部计划网站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3、提交表格

  报名表由辅导员或学院团总支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学院党组织盖章后,连同成绩单复印件,于6月8日、9日晚7:00到9:00交于体育馆团委203志愿服务指导中心工位处。

  4、资格审核

  我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登陆西部计划专题网站(http://xibu.youth.cn),通过西部计划“招募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对报名学生在网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

 

  (二)选拔录取

  1、选拔标准

  (1)2018年本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

  (2)获得毕业证书、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应在本学院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

  (3)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4)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5)有志愿服务经历、西部地区生源、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优先。

  2、选拔

  我校项目办将于6月13日前,根据我校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对报名学生开展笔试、面试、心理测验等工作,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组织志愿者报名,收取报名表,完成审核,选拔志愿者。

  3、面试

  市项目办将于6月15日左右汇总志愿者信息,进一步组织报名学生开展集中面试的工作,择优选拔。

  4、统一体检

  6月17日前,根据市项目办指定时间和医院,由校项目办组织本校入选的报名者进行集中体检,并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录入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参加资格。  

  5、公示和录取志愿者

  6月20日前校项目办根据综合面试、体检、公示情况确认录取人员,并将录取名单上报市项目办。通过审核的录取名单在团市委、志愿北京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的,报全国项目办备案,并将结果及时反馈至服务省。

 

  (三)培训上岗

  7月20日至31日,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按照通知书上报到时间到服务省培训地报到并参加由服务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

 

四.保障机制

 

  (一)政策保障

  1. 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 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3.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4.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5. 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6. 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二)资金保障

  1.志愿者补贴

  中央财政按照西部地区每人每年2.5万元、中部地区每人每年1.8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体制结算方式拨付省级财政部门。地方各级财政将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自身财力,按月发放给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

   2.学校对志愿者的补贴

  在服务期间,学校每年给予每个西部志愿者1200元的补助。

  注:以上经费保障如有调整,以全国项目办新文件为准。

  

联 系 人:宗子瑛

联系电话:18810681539

地   址:体育馆203志愿服务指导中心

 

 

附件一:2018-2019西部计划专项情况

附件二:2018-2019西部计划地方项目

附件三:2018-2019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