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发展团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4      [校团委]问尧      4 浏览

各学院:

为落实共青团改革攻坚、从严治团要求,加强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北京市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进一步突出政治标准,提高发展团员质量;突出数量调控,严格发展团员程序,扎实做好2018年发展团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发展对象及条件

1.年满14周岁,承认团的章程,自愿参加团的组织、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我校学生。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行良好,热心班级公共事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科目,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

二、发展程序

本年度第一次发展工作将于2018年5月前完成。发展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有入团意向的同学须规范填写《入团申请书》并交呈本人所在学院(单位)团委。学院(单位)根据提交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经支部大会选举、公示后确定发展对象,统一于2018年4月29日前将所有发展对象的《入团申请书》交至校团委(体育馆203组织部),校团委将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确定2018年度的团员发展人选。

 

三、工作要求

1.突出政治标准,严格入团程序。各级团组织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见附件)的规定,抓好团员教育工作,落实“三会两制一课”要求,努力提高团员质量,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以发展新团员为契机,加强团组织的自身建设,提高共青团员意识。每名入团积极分子要接受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培训。

2.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团组织要深刻认识到团青不分、团员缺少先进性和光荣感是团员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团组织要培养一至两名团员作为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3个月以上的培养考察,形成考察材料。

3.加强工作指导,规范团员发展资料。各级团组织要准确掌握情况,增强工作针对性。校团委严格落实发展团员编号制度,入团志愿书、团员证等团务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没有发展团员编号的团员将不予认定团员身份。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82322024

邮 箱:cugbtwzzb@126.com

附件一:〔2018〕3号 关于做好2018年北京市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高等院校)

附件二:发展团员名额分配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委员会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