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团】关于评选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大学生艺术团“艺术之星”、“艺术榜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5      校团委宣传部      63 浏览

大学生艺术团各分团(部):                                      

  为了在艺术团选树优秀典型,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共青团系统评优条例(暂行)》(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在团内评选出“艺术之星”20名和“艺术榜样”5名。相关评选事宜如下:

 

一、 评选条件

  艺术之星:

  (1)在团时间一年以上(含一年),自觉遵守艺术团的章程和有关纪律。

  (2)积极参与艺术团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各项演出及幕后任务,业务能力突出。

  (3)热爱艺术,有奉献精神,谦虚谨慎,不骄不躁,有集体荣誉感。

  (4)申请人在本年度内参加艺术团活动3场以上(演出或幕后,含3场),演出参加国家、省(部)级演出场次多者优先考虑。

  (5)对艺术团有杰出贡献者可另行考虑。

  艺术榜样:

  (1)在团时间三年以上(含三年),自觉遵守艺术团的章程和有关纪律。

  (2)积极参与艺术团各项活动,出色完成各项演出及幕后任务,业务能力精深。

  (3)热爱艺术,有奉献精神,谦虚谨慎,不骄不躁,有集体荣誉感。

  (4)申请人在团内累计参加艺术团活动10场以上(演出或幕后,含10场),演出参加国家、省(部)级演出场次多者优先考虑。

  (5)对艺术团作出卓越贡献者优先。

二、 评选机构

  大学生艺术团秘书长、副秘书长以及主席团成员。

三、 申报材料

  (1) 申报表格:申报者需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艺术之星”登记表》(见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艺术榜样”登记表》(见附件2)。

  (2)其他材料:团员考勤证明、所参加的演出证明、所获奖项证书或者复印件

四、 评选流程

  (1)申报阶段( 4月1 日- 4月4 日)

  根据名额分配,各分团(部)采取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遴选推荐。申报者填写申报材料,并由分团长收齐,于4月5日晚18:00~19:00间交到体育馆203室大学生艺术团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艺术团公邮cugbyishutuan@qq.com;

  (2)审查阶段( 4月6 日-4 月 8日)

  艺术团评选机构将对报送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最终确定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年度“艺术之星”、”艺术榜样“;

  (3)公示阶段( 4月 9日- 4月13 日)

  将拟定评选结果于青年地大网站基层之声板块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附件1:2018年度“艺术之星”报名推荐表

  附件2:2018年度“艺术榜样”报名推荐表

  联系人:雷竣程

  联系电话:13051838733

    大学生艺术团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