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发(2018)6号】关于举办“五月的鲜花”大学生合唱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1      [校团委]问尧      62 浏览

各学院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为纪念五四运动99周年,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昌盛的要求,进一步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引领我校广大团员青年坚定理想信念,经校团委、艺术教育中心研究决定,将于2018年3月下旬至5月上旬举办“五月的鲜花”大学生合唱节。现将合唱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五月的鲜花”大学生合唱节

  

  二、组织工作

  

  成立“五月的鲜花”大学生合唱节组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于海亮

  副组长:张翃滔、李宗慧

  成  员:伊然、王慧敏、蒋婷婷、吕慧敏、张竞月、惠子、王欢欢、余茹、谭凤凤、张艳、董婷、姜瀚哲、唐旭、徐健、杨诗湘、刘明星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委、艺术教育中心 体育馆203 艺术团工位

  

  三、活动内容

 

  本活动分两部分:合唱形式的主题团日、合唱展演。

 

  1、活动形式

  ①主题团日活动

  要求各学院以团支部为单位组队,根据规定曲目自选一首,形式为大合唱。合唱指挥及领唱须为本支部学生。伴奏形式由各学院自行规定。

  ②“五月的鲜花”合唱展演活动

  以学院为单位组队,根据规定曲目自选一首。按报名先后顺序,后选定曲目的参赛单位对重复的曲目进行调整。可用钢琴或伴奏带(须为CD格式)伴奏。所有参赛的演员(含指挥、伴奏)须为本学院学生,不得外请。5月4日举办“五月的鲜花”合唱展演活动。

 

  2、参赛人员

  各学院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主题团日活动要求全体团支部参加。

 

  3、表演形式

  活动形式为大合唱,表演形式不限,鼓励创新,内容要求切合主题,具备爱党爱国情怀,注意艺术性、思想性和观赏性的融合,在反映当代青年风采的同时,表现当代青年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

 

  4、时间、场地安排

  ①“五月的鲜花”各学院合唱展演活动

  各个学院上报学院意向评比时间并于夏日广场组织学院展演;

  ②“五月的鲜花”全校合唱展演活动

  5月4日晚7:30 西操场,合唱展演。

 

  5、合唱展演奖项设置

  团队奖:表演队伍演出纪律严明,表演过程井然有序;

  创意奖:表演方式独特、生动、有创意;

  表演奖:表演队伍具有良好的表现力、对作品内容表达充分;

  组织奖:精心组织人员训练、积极配合团委工作;

  为表现突出的学院颁发奖状及奖品。

 

  6、艺术指导

  艺术教育中心将提供合唱指导名单,各学院可根据需求,联系并进行排练指导。(见附件4)

 

  四、活动要求

 

  1、积极配合。各学院请于4月10日之前向组委会办公室上报学院评比展演的工作方案和意向评比时间,可申请的评比时间为4月14至4月22日,学院展演邀请学院党政领导参加。

  2、高度重视。各团总支书记是本单位第一责任人,须带头参加排练和比赛。各队领队须为团总支书记。各单位要成立专门工作组负责比赛工作,明确一名联络员。

  3、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抓紧筹备,报名表同参演人员汇总表须在4月20日之前上报组委会办公室,待组委会审定后,各单位组织队员精心排练,展现出本单位的风采和水平。参演人员要求着装整齐,精神面貌积极向上,舞台纪律良好。

  4、加强宣传。各单位积极宣传此次活动,广泛发动共青团员参与和关注合唱节,把思想统一到校团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组织好共青团员参赛。要利用学院各类媒体资源加强宣传,宣传各学院活动开展情况,宣传活动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效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联 系 人:张翃滔   李宗慧

  联系电话:010-82321665  010-82322024

  

2018006  

附件1:“五月的鲜花”合唱节规定曲目

附件2:“五月的鲜花”合唱展演报名表

附件3:“五月的鲜花”合唱展演参演队员汇总表

附件4:合唱指导名单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委员会

  艺术教育中心

  2018年3月19日